卷材防水層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格示例——

卷材防水層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格填寫說明——
【規范名稱及編號】《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7-2012)
【條文摘錄】
摘錄一:
3.0.14 屋畫工程各分項工程宜按屋面面積每500m2~10OOm2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0m2應按一個檢驗批;每個檢驗批的抽檢數量應按本規范第4~8章的規定執行。
摘錄二:
6.1.5 防水與密封工程各分項工程每個檢驗批的抽檢數量,應按屋面面積每10Om2抽查1處,每處應為10m2,且不得少于3處;接縫密封防水應按每50m抽查一處,沒處應為5m,且不得少于3處。
摘錄三:
6.2 卷材防水層
6.2.1 屋面坡度大于25%時,卷材應采取滿粘和釘壓固定措施。
6.2.2 卷材鋪貼方向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卷材宜平行屋脊鋪貼;
2 上下層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鋪貼。
6.2.3 卷材搭接縫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平行屋脊的卷材搭接縫應順流水方向,卷材搭接寬度應符合表6.2.3的規定;
2 相鄰兩幅卷材短邊搭接縫應錯開,且不得小于500mm;
3 上下層卷材長邊搭接縫應錯開,且不得小于幅寬的1/3。

6.2.4 冷粘法鋪貼卷材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膠粘劑涂刷應均勻,不應露底,不應堆積;
2 應控制膠粘劑涂刷與卷材鋪貼的間隔時問;
3 卷材下面的空氣應排盡,并應輥壓粘牢固;
4 卷材鋪貼應平整順直,搭接尺寸應準確,不得扭曲、皺折;
5 接縫口應用密封材料封嚴,寬度不應小于10mm。
6.2.5 熱粘法鋪貼卷材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熔化熱熔型改性瀝青膠結料時,宜采用專用導熱油爐加熱,加熱溫度不應高于200℃,使用溫度不宜低于180℃;
2 粘貼卷材的熱熔型改性瀝青膠結料厚度宜為1.0mm~l.5mm;
3 采用熱熔型改性瀝青膠結料粘貼卷材時,應隨刮隨鋪,并應展平壓實。
6.2.6 熱熔法鋪貼卷材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火焰加熱器加熱卷材應均勻,不得加熱不足或燒穿卷材;
2 卷材表面熱熔后應立即滾鋪,卷材'F面的空氣應排盡,并應輥壓粘貼牢固;
3 卷材接縫部位應溢出熱熔的改性瀝青膠,溢出的改性瀝青膠寬度宜為8mm;
4 鋪貼的卷材應平整順直,搭接尺寸應準確,不得扭曲、皺折;
5 厚度小于3mm的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嚴禁采用熱熔法施工。
6.2.7 自粘法鋪貼卷材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鋪貼卷材時,應將自粘膠底面的隔離紙全部撕凈;
2 卷材下面的空氣應排盡,并應輥壓粘貼牢固;
3 鋪貼的卷材應平整順直,搭接尺寸應準確,不得扭曲、皺折;
4 接縫口應用密封材料封嚴,寬度不應小于10mm,
5 低溫施工時,接縫部位宜采用熱風加熱,并應隨即粘貼牢固。
6.2.8 焊接法鋪貼卷材應符合下列規定:
l 焊接前卷材應鋪設平整、順直,搭接尺寸應準確,不得扭曲、皺折;
2 卷材焊接縫的結合面應干凈、干燥,不得有水滴、油污及附著物;
3 焊接時應先焊長邊措接縫,后焊短邊搭接縫;
4 控制加熱溫度和時間,焊接縫不得有漏焊、跳焊、焊焦或焊接不牢現象;
5 焊接時不得損害非焊接部位的卷材。
6.2.9 機械固定法鋪貼卷材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卷材應采用專用固定件進行機械固定;
2 固定件應設置在卷材搭接縫內,外露固定件應用卷材封嚴;
3 固定件應垂直釘人結構層有效固定,固定件數量和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4 卷材搭接縫應粘結或焊接牢固,密封應嚴密;
5 卷材周邊800mm范圍內應滿粘。
I 主控項目
6.2.10 防水卷材及其配套材料的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出廠合格證、質量檢驗報告和進場檢驗報告。
6.2.11 卷材防水層不得有滲漏和積水現象。
檢驗方法:雨后觀察或淋水、蓄水試驗。
6.2.12 卷材防水層在檐口、檐溝、天溝、水落口、泛水、變形縫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構造,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Ⅱ 一般項目
6.2.13 卷材的搭接縫應粘結或焊接牢固,密封應嚴密,不得扭曲、皺折和翹邊。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6.2.14 卷材防水層的收頭應與基層粘結,釘壓應牢固,密封應嚴密。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6.2.15 卷材防水層的鋪貼方向應正確,卷材搭接寬度的允許偏差為-10mm。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6.2.16 屋耐排汽構造的排汽道應縱橫貫通,不得堵塞;排汽管應安裝牢固,位置應正確,封閉應嚴密。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