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名稱及編號】《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7-2012)
【條文摘錄】
摘錄一:
3.0.14?? 屋畫工程各分項工程宜按屋面面積每500m2~10OOm2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0m2應按一個檢驗批;每個檢驗批的抽檢數量應按本規范第4~8章的規定執行。
摘錄二:
6.1.5??防水與密封工程各分項工程每個檢驗批的抽檢數量,應按屋面面積每10Om2抽查1處,每處應為10m2,且不得少于3處;接縫密封防水應按每50m抽查一處,沒處應為5m,且不得少于3處。
摘錄三:
6.3?? 涂膜防水層
6.3.1?? 防水涂料應多遍涂布,并應待前一遍涂布的涂料干燥成膜后,再涂布后一遍涂料,且前后兩遍涂料的涂布方向應相互垂直。
6.3.2?? 鋪設胎體增強材料應符合下列規定:
????? 1?? 胎體增強材料宜采用聚酯無紡布或化纖無紡布;
????? 2?? 胎體增強材料民邊搭接寬度不應小于50mm,短邊搭接寬度不應小于70mm;
????? 3?? 上下層胎體增強材料的長邊搭接縫應錯開,且不得小于幅寬的1/3;
????? 4?? 上下層胎體增強材料不得相互垂直鋪設。
??6.3.3?? 多組分防水涂料應按配合比準確計量,攪拌應均勻,并應根據有效時問確定每次配制的數量。
I 主控項目
6.3.4?? 防水涂料和胎體增強材料的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出廠合格證、質量檢驗報告和進場檢驗報告。
6.3.5?? 涂膜防水層不得有滲漏和積水現象。
檢驗方法:雨后觀察或淋水、蓄水試驗。
6.3.6?? 涂膜防水層在檐口、檐溝、天溝、水落口、泛水、變形縫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構造,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6.3.7?? 涂膜防水層的平均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且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設計厚度的80%。
檢驗方法:針測法或取樣量測。
Ⅱ 一般項目
6.3.8?? 涂膜防水層與基層應粘結牢固,表面應平整,涂布應均勻,不得有流淌、皺折、起泡和露胎體等缺陷。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6.3.9?? 涂膜防水層的收頭應用防水涂料多遍沫刷。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6.3.10?? 鋪貼胎體增強材料應平整順直,搭接尺寸應準確,應排除氣泡,并應與涂料粘結牢固;胎體增強材料搭接寬度的允許偏差為- 10mm。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