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1.10.7 通風系統風口的風量測定記錄表填寫范例
RF1.10.7 通風系統風口的風量測定記錄表填寫說明
【填表說明】
1、本表適用于通風系統,用于檢測風口風量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2、檢測風口風量時應按系統分別對風口風量進行測定,并做好記錄。
3、各系統的風量可在風口處測量,實測風量與設計風量的相對偏差值不應大于15%。若風量實測值與設計值的偏差超過15%時,應進行平整調整,直至滿足設計及規范要求。
4、在風口測試風量可用風速儀直接測量或用輔助風管法求取風量值,風口處的風速如用風速儀測量時,應貼近格柵或網格,風速測定可采用勻速移動法或定點測量法等。
5、填寫概要
工程名稱:與圖紙名稱或合同名稱一致。
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名稱:應采用相關單位的全稱。
分項工程名稱:應按人防驗收規范選擇對應的分項名稱,因為RFJ01-2015驗收規范中分部分項的劃分與GB50300-2013劃分不完全一致,所以這里的分項工程名稱參考RFJ01-2015中相關劃分。
部位(或系統):指測試風口風量所在的人防區域,例如防火分區、樓層、軸線、系統、區段等。
風口編號:按設計圖紙上風口編號填寫。
實測風量:按風速儀測量的風量,按實填寫。
設計風量:參照人防通風圖紙中設計風量。
偏差:實測風量與設計風量的相對偏差值不應大于15%,所以填寫的偏差值小于等于15%,實測風量與設計風量的相對差為(Q實-Q設)/Q設。
????簽字欄:應本著誰施工誰填寫的原則,班(組)長、專業技術負責人、專業工長(施工員)相關人員自行填寫,核查人需要專業監理工程師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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