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調試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格示例—— 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調試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格填寫說明—— 【規范名稱及編號】《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339-2013) 【條文摘錄】 19 安全技術防范系統 19.0.1 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可包括安全防范綜合管理系統、入侵報警系統、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出入口控制系統,電子巡查系統和停車庫(場)管理系統等于系統。檢測和驗收的范圍應根據設計要求確定。 19.0.2 高風險對象的安全技術防范系統除應符合本規范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19.0.3 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工程實施的質量控制除應符合本規范第3章的規定外,對于列入國家強制性認證產品目錄的安全防范產品尚應檢查產品的認證證書或檢測報告。 19.0.4 安全技術防范系統檢測應符舍下列規定; 1 子系統功能應按設計要求逐項檢測; 2 攝像機、探測器、出入口識讀設備、電子巡查信息識讀器等設備抽檢的數量不應低于20%,且不應少于3臺,數量少于3臺時應全部檢測; 3 抽檢結果全部符合設計要求的,應判定子系統檢測合格。 4 全部子系統功能檢測均合格的,系統檢測應判定為合格。 19.0.5 安全防范綜合管理系統的功能檢測應包括下列內容: 1 布防/撤防功能; 2 監控圖...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