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1 時鐘系統測試方法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時間同步系統》QB/T 4054的相關規定。
15.0.2 時鐘系統檢測應以接收及授時功能為主,其他功能為輔。
15.0.3 時鐘系統檢測時,應檢測母鐘與時標信號接收器同步、母鐘對子鐘同步校時的功能,檢測結果符合設計要求的應判定為 .合格。
15.0.4 時鐘系統檢測時,應檢測平均瞬時日差指標,檢測結果符合下列條件的應判定為合格:
1 石英諧振器一級母鐘的平均瞬時日差不大于0.01s/d;
2 石英諧振器二級母鐘的平均瞬時日差不大于0.1s7d;
3 子鐘的平均瞬時日差在(-1.00~+1.00)s/d。
15.0.5 時鐘系統檢測時,應檢測時鐘顯示的同步偏差,檢測結果符合下列條件的應判定為合格:
1 母鐘的輸出口同步偏差不大于50ms;
2 子鐘與母鐘的時間顯示偏差不大于1s。
15.0.6 時鐘系統檢測時,應檢測授時校準功能,檢測結果符合下列條件的應判定為合格:
1 一級母鐘能可靠接收標準時間信號及顯示標準時間,并向各二級母鐘輸出標準時間信號;無標準時間信號時,一級母鐘能正常運行;
2 二級母鐘能可靠接收一級母鐘提供的標準時間信號,并向子鐘輸出標準時間信號;無一級母鐘時間信號時,二級母鐘能正常運行;
3 子鐘能可靠接收二級母鐘提供的標準時間信號;無二級母鐘時間信號時,于鐘能正常工作。并能單獨調時。
15.0.7 時鐘系統檢測時,應檢測母鐘、子鐘和時間服務器等運行狀況的監測功能,結果符合設計要求的應判定為合格,
15.0.8 時鐘系統檢測時,應檢查時鐘系統斷電后再次恢復供電時的自動恢復功能,結果符合設計要求的應判定為合格。
15.0.9 時鐘系統檢測時,應檢查時鐘系統的使用可靠性,符合下列條件的應判定為合格;
1 母鐘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不停走;
2 子鐘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不停走,時問顯示正常且清楚。
15.0.10 時鐘系統檢測時,應檢查有日歷顯示的時鐘換歷功能,結果符合設計要求的應判定為合格。
15.0.11 時鐘系統檢測時,應檢查時鐘系統對其他系統主機的校時和授時功能.結果符合設計要求的應判定為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