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了規范公司工程施工資料的管理, 保證
工程資料齊全、 完整、準確、系統和方便使用,特制定本辦法。
2、
工程施工資料包括施工前的圖紙會審、技術交底記錄,施工、安裝調試、生產準備到竣工投產全過程形成的,應當歸檔的資料。
3、由資料科長督促各棟號資料承包人負責的各階段
工程資料工作的管理。負責施工工程
竣工資料的編制工作。
6、工程竣工后,資料科科長負責督促、指導各棟號資料承包負責人進行
竣工資料編制、匯總整理工作,以便形成完整的資料體系和資料目錄。對不合格的資料提出整改、完善要求。
7、竣工文件由施工單位資料員按要求進行編制、匯總。工程技術負責人進行檢查、審核。
8、工程竣工資料組卷遵循工程資料形成規律和成套性特點,保持卷內資料的有機聯系。分類科學,組卷合理。
9、
工程資料按單項工程、單位工程或裝置、階段、結構、專業組卷。管理性資料按問題、時間或工程依據性、基礎性組卷。監理文件按文種組卷。原材料試驗按單項工程、單位工程組卷。
10、
施工資料按管理、依據、建筑、安裝、檢測試驗記錄、評定、驗收順序排列。
11、
設備資料按依據性、開箱驗收、隨機圖樣、安裝調試等順序排列。
12、
竣工圖按專業、圖號排列。
13、組卷內的文件一般文字在前,圖樣在后;譯文在前,原文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草)稿在后。
14、工程竣工后按建設單位規定及合同要求, 向使用單位及其他 (包括檔案館) 單位移交。
15、施工單位的工程竣工資料除應該按照業主要求準備相應的數量,還要留存一份完整資料交甲方工程資料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