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是指具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受工程項目建設單位的委托,依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經建設主管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及其他建設工程合同,對工程建設實施的專業化監督管理。 監理資料。是監理單位在工程設計、施工等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它是監理工作中各項控制與管理的依據于憑證。總監理工程師為項目監理部監理資料的總負責人,并指定專職或兼職資料員具體管理。 第一節:園林工程監理資料管理規定與流程 一、 監理資料管理規定 l 監理資料應滿足“整理及時、真實齊全、分類有序”的要求 l 各專業工程監理工程師應隨著工程項目的進展負責收集、整理本專業的監理資料,并進行認真檢查,不得接受涂改過的報審資料,并于每月編制月報之后次月5日前將資料交予資料管理員存放著 l 監理資料管理員應及時對各專業的監理資料的形成、積累、組卷和歸檔進行監督、檢查驗收各專業的監理資料,并分類、分專業建立案卷盒,按規定編目、整理,做到存放有序、整齊,將不同類資料放在同一盒內,應有脊背處標明 l 對于已歸資料員保管的監理資料,如本項目監理部人員需要借用,必須辦理借用手續,用后及時歸還;其他人員借用,需經總監同意,辦理借用手續,資料員負責收回 l 在工程竣工驗收后三個月內,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項目監理人員對監理資料進行整理和歸檔,監理資料在移交給公司檔案資料部前必須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核并簽字 l 監理資...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