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是為加強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而制定的部門規范性文件。具體內容如下:
適用范圍:適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產活動及安全管理。
危大工程定義:指建筑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人員群死群傷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
前期保障: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辦理安全監督手續時,應當提供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和安全管理措施。
專項方案編制:施工單位應當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編制專項方案;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專項方案編制應當包括工程概況、編制依據、施工計劃、施工工藝技術、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勞動力計劃、計算書及相關圖紙等內容。
專項方案審核與論證:專項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組織本單位施工技術、安全、質量等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核。經審核合格的,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當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相關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
專項方案實施:施工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專項方案組織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調整專項方案。專項方案實施前,編制人員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當向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單位應當指定專人對專項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和按規定進行監測。對于按規定需要驗收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當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監督管理:監理單位應當將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列入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應當針對工程特點、周邊環境和施工工藝等,制定安全監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按專業類別建立專家庫,并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專家資格審查辦法和管理制度并建立專家誠信檔案,及時更新專家庫。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包括基坑支護、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包括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