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堂支撐架的搭設高度限制與具體的工程結構、荷載要求及規范標準密切相關。根據中國現行建筑施工規范,滿堂支撐架的搭設高度不宜超過 30 米。以下是詳細說明:
一、規范依據與核心要求
1. 《建筑施工腳手架安全技術統一標準》(GB 51210-2016)
該標準明確規定:
普通滿堂支撐架(用于混凝土模板支撐等常規施工場景)的搭設高度不宜超過 30 米。
當高度超過 30 米時,需進行專項設計,并通過專家論證,確保結構安全。
2. 《建筑施工臨時支撐結構技術規范》(JGJ 300-2013)
補充要求:
高度超過 20 米的滿堂支撐架,應在架體頂部及中間各設置一道水平剪刀撐,且剪刀撐間距不宜大于 6 米,以增強整體穩定性。
超過 30 米的超高支撐架,需采用分段搭設(如分兩段搭設,每段高度不超過 20 米)或結合結構形式采用其他加強措施(如與建筑結構拉結)。
二、超高搭設的安全風險
當滿堂支撐架超過 30 米時,可能面臨以下風險:
穩定性不足:高度越大,架體受風荷載、施工荷載的影響越顯著,易發生整體失穩或坍塌。
垂直度偏差累積:搭設高度越高,垂直度控制難度越大,偏差累積可能導致局部桿件受力超限。
材料疲勞:長期承受荷載時,超高架體的立桿、橫桿等構件易因應力集中產生變形或斷裂。
施工難度增加:高空作業時,架體搭設、加固及拆除的安全風險顯著上升。
三、超高滿堂支撐架的專項設計要求
若工程需要搭設超過 30 米的滿堂支撐架,必須遵循以下流程:
專項施工方案編制:
明確架體布置、立桿間距、水平桿步距、掃地桿設置等參數。
進行結構計算(如立桿穩定性驗算、地基承載力驗算、風荷載驗算等)。
專家論證:
組織建筑施工、結構設計等領域的專家對方案進行評審,提出改進意見。
加強構造措施:
增加水平剪刀撐:頂部和底部必須設置,中間每 5-8 米增設一道。
與建筑結構拉結:通過連墻件、抱柱等方式與主體結構剛性連接,減少架體位移。
分段卸載:在架體底部或中間設置卸荷措施(如型鋼懸挑、鋼絲繩張拉),分擔上部荷載。
使用高性能材料:優先選用 Q355B 等高強度鋼管,或采用鋁合金、鋼格構柱等組合支撐體系。
施工過程監控:
搭設過程中逐層檢查垂直度和橫桿間距,偏差需控制在規范允許范圍內(如立桿垂直度偏差≤1/200 架高)。
采用應力監測設備實時監控關鍵桿件的受力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停工整改。
四、其他注意事項
地基處理:
滿堂支撐架底部應設置在堅實平整的地基上,或采用混凝土硬化墊層 + 可調底座,避免不均勻沉降導致架體傾斜。
荷載控制:
嚴禁超載使用,施工荷載(如人員、材料、設備)需嚴格按設計值控制,避免集中堆載。
季節性施工:
遇 6 級及以上大風、雨雪天氣時,應停止搭設和使用,并采取加固措施(如臨時拉錨)。
滿堂支撐架的搭設高度不宜超過 30 米,這是基于現行規范對安全性和經濟性的平衡。超過此高度時,需通過專項設計、專家論證和加強構造措施確保安全。實際工程中,應根據具體工況選擇合適的支撐體系(如鋼管腳手架、盤扣式支撐架等),并嚴格遵守 “先設計后施工、先驗收后使用” 的原則,杜絕違規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