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超危大工程的劃分主要依據以下幾個方面:
開挖深度:這是劃分超危大工程的首要依據。一般來說,開挖深度超過5米(或根據地方規范確定的具體數值)的基坑工程可以被劃分為超危大工程。
地質條件:包括土層的物理力學性質、地下水位、不良地質現象(如巖溶、斷層、滑坡等),這些因素直接影響基坑的穩定性。
周邊環境:如果基坑周邊有重要建筑物、道路、橋梁、管線等,一旦發生事故,后果將十分嚴重,因此這類工程也需要特別關注。
施工工藝與支護結構:采用的支護體系、降水方案、開挖方式等也是判斷工程危險性的重要因素。
具體到管理要點,包括:
前期論證與專項設計:項目啟動前必須進行詳盡的地質勘察,結合周邊環境進行充分論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專家論證與審批:超危大工程需組織專家進行論證,通過后才能進行施工。
過程監控與動態調整:施工過程中應實施嚴格的過程監控,并根據監測數據動態調整施工方案。
應急準備與響應: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組建應急救援隊伍。
此外,還有一些技術措施,如優化支護結構、加強降水管理、信息化施工等,以提高基坑的穩定性并減少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