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節能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十三個分項工程均應合格。
2 )質量控制資料完整,包括施工企業相應資質,施工現場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控制和檢驗制度,施工技術標準,且施工過程有關材料驗收、試驗、檢測等資料均符合要求。
3 )建筑圍護結構施工完成后,應由建設(監理)組織并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圍護結構的外墻節能構造進行現場實體檢驗,并出具報告。
4 )嚴寒和寒冷地區、夏熱冬冷地區和夏熱冬暖地區有集中供冷供暖系統建筑的外窗氣密性能現場實體檢驗結果應合格。
5 )供暖、通風與空調、配電與照明工程安裝完成后,應進行系統節能性能的檢測,且應由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并出具報告。受季節影響未進行的節能性能檢測項目,應在保修期內補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