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園林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規定與流程
一. 園林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 流程圖49/3-1
二、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規定
(1) 園林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技術文件由施工單位編制,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保存,其他參建單位按其在工程中的相應職責做好相應工作
(2) 建設單位應按《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GB/T50328-2001)的要求,于工程竣工驗收后3個月內報送當地城建檔案管理機構
(3) 總承包工程項目,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匯集、整理所有施工技術文件
(4) 施工技術文件應隨施工進度及時整理,所需表格應按有關法規規定的要求認真填寫、字跡清楚、項目齊全、記錄準確、完整真實
(5) 施工技術文件應嚴格按有關法規規定,簽字、蓋章
(6) 施工合同中應對施工技術文件的編制要求和移交期限作出明確規定。施工技術文件應有建設單位簽署的意見,應有監理單位對認證項目的認證記錄
(7) 建設單位在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前,應提請當地的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對施工技術文件進行預驗收,驗收不合格不得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在收到施工技術文件后7個工作日內提出驗收意見,七個工作日不提出
驗收意見視為同意
(8) 施工技術文件不得任意涂改、偽造、隨意抽撤損毀或丟失。對于弄虛作假、玩忽職守而造成文件不符合真實情況的,由有關部門追究責任單位和個人責任
第二節:施工技術資料的內容和要求
一、 施工組織設計(項目管理規劃)
1. 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
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工程規模、工程特點、工期要求、參建單位等;施工平面布置圖;施工部署及計劃;施工總體 部署及區段劃分 ;進度計劃安排及施工計劃網絡圖;各種工、料、機、運計劃表;質量目標設計及質量保證體系;施工方法及主要技術措施(包括冬、雨季施工措施及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等);大型橋梁、廠(場)站等土建及設備安裝復雜的工程應有針對單項工程需要的專項工藝技術設計,如模板及支架設計,地下基坑,溝槽支護設計,降水設計,施工便橋、便線設計,管涵頂進、暗挖、盾構法等工藝技術設計,現澆混凝土結構及(預制構件)預應力張拉設計,大型預制鋼筋混凝土構件吊裝設計,混凝土施工澆筑方案設計,機電設備安裝方案設計,各類工藝管道、給排水工藝處理系統的調試運行方案;軌道交通系統以及自動控制、信號、監控、通信、通風系統安裝調試方案等
施工組織設計還應編寫安全、文明施工、環保、節能以及降耗措施
施工方案是施工組織設計的核心內容,是工程施工技術指導文件,大型道路、橋梁結構、廠(場)站、大型設備工程的施工方案更直接關系著工程結構的質量以及耐久性,方案必須按相關規定由相應的主管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重大工程施工方案的編制應經過專家論證或方案研討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
施工組織設計填寫《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并經施工單位有關部門會簽、主管部門歸納匯總后,提出審核意見,報審批人進行審批,施工單位蓋章方為有效,審批內容一般應包括:內容完整性、施工指導性、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實施可行性等方面,各相關部門根據職責把關;審批人應簽署結論、蓋章。在施工過程中如有較大的施工措施或方案變動時,還應有變動審批手續
二、 施工圖設計文件會審、技術交底
(1) 工程開工前必須組織圖紙會審,由承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技術等有關人員對施工圖進行全面學習、審查并做《圖紙審查記錄》,將圖紙審查中的問題整理匯總、報監理(建設)單位,由監理(建設)單位提交給設計單位,以便在設計交底時予以答復
(2) 設計交底由建設單位組織并整理、匯總設計交底要點及研討問題的紀要,填寫《設計交底記錄》,各單位主管負責人會簽,并由建設單位蓋章,形成正式設計文件
(3) 技術交底記錄包括 施工組織設計交底,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及主要工序施工技術交底。各項交底應有文字記錄、交底雙方應履行簽認手續
三、 設計變更、洽商記錄
(1) 工程中如有洽商,應及時辦理《工程洽商記錄》,內容必須明確具體,注明原圖號,必要時應附圖
(2) 設計變更和技術洽商,應有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建設)單位等有關各方代表簽認;設計單位如委托監理(建設)單位辦理簽認,應辦理委托手續。變更洽商原件應存檔,相同工程如需同一個洽商時,可用復印件或抄件存檔并注明原件存放處
(3) 分承包工程的設計變更洽商記錄,應通過工程總承包單位辦理
(4) 洽商記錄按專業、簽訂日期先后順序編號,工程完工后由總承包單位按照所辦理的變更及洽商進行匯總,填寫《工程設計變更、洽商一覽表》
四、 安全交底記錄
安全交底主要是施工單位對施工操作人員提出的安全要求、技術措施和技術指導。《安全交底記錄》有施工單位填寫并保存,一式三份,班組一份、安全員一份、交底人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