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園林工程資料的分類與編號
工程資料分類:(工程資料分類表1-13/1-1)
A類:基建文件
1 | 決策立項文件 | 5 | 工程開工文件 |
2 | 建設規劃用地、征地、拆遷文件 | 6 | 商務文件 |
3 | 勘察、測繪、設計文件 | 7 | 工程竣工備案文件 |
4 | 工程招投標及承包合同文件 | 8 | 其他文件 |
B類:監理資料
1 | 監督管理資料 | 5 | |
2 | 監理工作記錄 | 6 | |
3 | 竣工驗收資料 | 7 | |
4 | 其他資料 | 8 | |
C類:施工資料
1 | 施工管理資料 | 5 | 施工記錄 |
2 | 施工技術文件 | 6 | 施工試驗記錄 |
3 | 施工物資資料 | 7 | 施工驗收資料 |
4 | 施工測量檢測記錄 | 8 | 質量評定資料 |
D類:竣工圖
1 | 工程資料總目錄卷 | 5 | |
2 | 工程資料封面和目錄及備考 | 6 | |
3 | 城市建設檔案封面和目錄及備考 | 7 | |
4 | 工程資料檔案移交書 | 8 | |
E類:工程資料、檔案封面和目錄
工程資料編碼要求:
工程資料表格的編碼由 [表式碼、專業工程分類碼、順序碼 ] 三部分組成。如:
專業工程分類碼
↑
隱蔽工程檢查記錄 (表式C5-1-2) | 編碼 | Q2-1 |
020 |
↓ ↓
表式碼 順序碼
第二節:園林工程資料管理職責
工程各參建單位資料管理職責:
1. 建設單位
1).應負責基建文件的管理工作,并設專人對基建文件進行收集、整理和歸檔
2).在工程招標及參建各方鑒定合同和協議時,應對工程資料和工程檔案的編制責任、套數、費用、質量和移交期限等提出明確要求
3).必須向參與工程建設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提供與建設工程有關的資料
4).有建設單位采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建設單位應保證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并保證相關物資文件的完整、真實和有效
5).應負責組織監督和檢查各參建單位工程資料表格的形成、積累和立卷工作,也可委托監理單位檢查工程資料的形成、積累和立卷歸檔工作。并對需建設單位簽認的工程資料簽署意見
6).應收集和匯總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等單位立卷歸檔的工程檔案
7).列入城建檔案館接受范圍的工程檔案,建設單位應在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前提前請城建檔案館對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未取得工程檔案預驗收認可的,不得組織工程驗收
8).建設單位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三個月內將工程檔案移交給城建檔案館
2. 勘察、設計單位
1).應按合同和規范要求提供勘察、設計文件
2).對需勘察、設計單位簽認的工程資料應簽署意見
3).工程竣工驗收,應出具工程質量檢查報告
3. 監理單位
1).應負責監理資料的管理工作,并設專人對監理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和歸檔
2).應按照合同約定,檢查工程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并對按規定項目由監理簽認的工程資料予以簽認
3).列入城建檔案館接受范圍的監理資料,監理單位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三個月內移交給建設單位
4. 施工單位
1).應負責施工資料的管理工作,實行主管負責人負責制,逐級建立健全施工資料管理崗位責任制
2).總承包單位負責匯總、審核各分包單位編制的施工資料。分包單位應負責其分包范圍內施工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對施工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3).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將工程的施工資料整理、匯總完成,并移交建設單位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4).負責編制的施工資料除自行保存一套外,還移交建設單位兩套,其中包括移交城建檔案館原件一套。資料的保存年限應符合相應規定。如建設單位對施工資料的編制套數有有特殊要求的,可另行約定
第三節:園林工程資料管理工作內容
1、 工程資料收集
1. 資料管理必須納入項目管理的程序中。資料員應參加生產協調會、項目管理人員工作會議等,及時掌握施工管理信息,便于對該資料的管理和監控
2. 資料的收集必須與實際施工進度同步、
3. 對分包單位必須提供的施工技術資料,從項目經理、技術主管到資料員應嚴格把關,所提供的資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結算工程款(包括對供貨單位)
2、 工程資料保管
1. 分類整理
1).按歸檔對象劃分,如歸業主的、歸企業檔案室的等
2).按資料內容劃分
3).同類資料按生產時間的先后排列
2. 固定存放。 根據實際條件,配備必要的框、柜、庫房等來存放資料,并做到“六防”:防火、防盜、防蟲、防霉、防塵、防光
3. 借閱有手續。 資料的借閱要有規定的程序,建立必要的制度,辦理一定的手續,不損壞或遺失
4. 按規定移交、歸檔。 項目通過竣工驗收后,一個月內交企業檔案室;按有關規定和時限移交給城建檔案館;按合同規定的時限提交給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