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插型鋼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格范例——
內插型鋼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填寫說明——
7 基坑支護工程
7.1 一般規定
7.1.1 基坑支護結構施工前應對放線尺寸進行校核,施工過程中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復核各項施工參數,施工完成后宜在一定養
護期后進行質量驗收。
7.1.2 圍護結構施工完成后的質量驗收應在基坑開挖前進行,支錨結構的質量驗收應在對應的分層土方開挖前進行,驗收內容應
包括質量和強度檢驗、構件的幾何尺寸、位置偏差及平整度等。
7.1.3 基坑開挖過程中,應根據分區分層開挖情況及時對基坑開挖面的圍護墻表觀質量,支護結構的變形、滲漏水情況以及支撐豎
向支承構件的垂直度偏差等項目進行檢查。
7.1.4 除強度或承載力等主控項目外,其他項目應按檢驗批抽取。
7.1.5 基坑支護工程驗收應以保證支護結構安全和周圍環境安全為前提。
7.5 型鋼水泥土攪拌墻
7.5.1 型鋼水泥土攪拌墻施工前,應對進場的H型鋼進行檢驗。
7.5.2 焊接H型鋼焊縫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標準《鋼結構焊接規范》GB 50661和《焊接H型鋼》YB 3301的規定。
7.5.3基坑開挖前應檢驗水泥土樁(墻)體強度,強度指標應符合設計要求。墻體強度宜采用鉆芯法確定,三軸水泥土攪拌樁抽檢
數量不應少于總樁數的2%,且不得少于3根;渠式切割水泥土連續墻抽檢數量每50延米不應少于1個取芯點,且不得少于3個。
7.5.4 型鋼水泥土攪拌墻中三軸水泥土攪拌樁和渠式切割水泥土連續墻的質量檢驗應符合本標準第7.2.9條和第7.2.10條的
規定,內插型鋼的質量檢驗應符合表7.5.4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