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院交付圖紙,開工計劃做好了,突然審圖辦告知:圖紙審查沒過關.....
如何讓圖紙審查一次過關,如何讓施工計劃順利進行,我們首先要了解施工圖審查都有什么要點。
01一般審查要點
01
熟悉擬建項目的基本情況
(1)通過建筑施工圖審圖并結合地勘報告及現場查勘,搞清擬建項目對地基和施工作業面的具體要求,特別是了解周圍建筑物、地下水位、土質、地下物等情況,確定基礎施工方案,如基礎施工時是否需要人工降水,是否需要護坡樁以及基槽開挖時是否需要特殊處理等,并督促施工單位做好相應準備,以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
(2)通過建筑施工圖審圖,了解擬建項目建設所用材料和設備,特別是特殊材料或新材料、特殊設備或新設備的選用情況,以免因材料、設備因供應時間問題而造成工程延期或延誤。
02
熟悉、審查工程平面尺寸
(1)檢查立面圖各樓層的標高是否與建施平面圖相同,再檢查建施的標高是否與結施標高相符。除按常規對幾何尺寸、標高、平面位置等方面對圖紙進行審查外,首先要通過審圖,對建設項目有個初步了解,對項目施工的順序及各部分施工的難易程度做到心中有底,可以合理地設置質量控制點,以保證在以后的具體工作實施中加以重點控制。
(2)通過審圖,發現圖紙中是否有施工不便之處,對施工方法、施工工藝等加以改進,以確保施工質量;或與設計單位進行探討,看是否能做設計變更或對局部加以修改。
(3)審查圖紙中是否需要運用新技術、新工藝。如選用新工藝、新技術,則應探討施工技術上的可能性,并請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交底,介紹相關技術要求,以便能確保其應用。
(4)應了解圖紙中要求采用的規程、規定及施工標準圖集、圖冊等,并請設計單位指導參建單位做好相關準備。
03
檢查施工圖中容易出錯的地方有無出錯
(1)檢查女兒墻混凝土壓頂的坡向是否朝內;
(2)檢查磚墻下有梁否;
(3)結構平面中的梁,在梁表中是否全標出了配筋情況;
(4)檢查主梁的高度有無低于次梁高度的情況;
(5)梁、板、柱在跨度相同、相近時,有無配筋相差較大的地方;
(6)當梁與剪力墻同一直線布置時,檢查有無梁的寬度超過墻的厚度;當梁分別支承在剪力墻和柱邊時,檢查梁中心線是否與軸線平行或重合,檢查梁寬有無突出墻或柱外;
(7)檢查梁的受力鋼筋最小間距是否滿足施工驗收規范要求;檢查室內出露臺的門上是否設計有雨蓬,檢查結構平面上雨蓬中心是否與建施圖上門的中心線重合;
(8)當設計要求與施工驗收規范有無不同;檢查結構說明與結構平面、大樣、梁柱表中內容以及與建施說明有無存在相矛盾之處;單獨基礎系雙向受力,沿短邊方向的受力鋼筋一般置于長邊受力鋼筋的上面,檢查施工圖的基礎大樣圖中鋼筋是否畫錯。
04
審查原施工圖有無可改進的地方
(1)從有利于工程質量方面,提出修改施工圖意見。特別是在混合砂漿使用、增加水泥砂漿防水層等方面,以提高項目質量。
(2)從有利于工程施工的角度提出改進施工圖意見。特別是結構平面上會出現連續框架梁相鄰跨度較大的情況;當支座負筋為通長時,無法搗砼;某一部位結構施工難以一次完成時;露臺面標高降低后梁受力筋在降低處是彎折還是分開錨固,進行改進處理。
(3)從是否有利于建筑美觀方面提出改善施工圖:檢查女兒墻的高度是否高過窗臺,若是,則相接處不美觀,建議設計處理。
02圖紙基本要求審查內容
(1)總平面圖。標示建設用地范圍、道路及建筑紅線位置、用地及四鄰有關地形、地物。周邊市政道路的控制標高;明確新建工程(包括隱蔽工程)的位置及室內外設計標高、場地道路、廣場、停車位布置及地面雨水排除方向。
(3)平、立、剖面圖紙完整、表達準確。其中屋頂平面應包含下述內容:屋面檢修口、管溝、設備基座及變形縫構造;屋面排水設計、落水口構造及雨水管選型等。
(3)關鍵部位的節點、大樣不能遺漏,如樓梯、電梯、汽車坡道、墻身、門 窗等。 圖中樓梯、上人屋面、中庭回廊、低窗等安全防護設施應交待清楚。
(4)建筑物中留待專業設計完善的變配電室、鍋爐間、熱交換間、中水處理 間及餐飲廚房等,應提供合理組織流程的條件和必要的鋪助設施。
03易忽視審查內容
樓梯
(1)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樓梯的梯寬,應根據建筑物使用特征,一般按每股人流寬的0.55+(0~0.15)m的人流股數確定。
(2) 住宅樓梯梯段凈寬度不應小于1.1m,6層及6層以下,一邊設有欄標桿時,不應小于1m。
(3) 樓梯平臺上部及下部的凈高(從最低處即平臺梁底計算)不應小于2m;梯段凈高不應小于2.2m。
當凈高較小時為確保不碰頭,梯段踏步的起步位置,應從平臺梁邊后退一梯步寬度或300mm。
(4) 樓梯平臺扶手處的最小寬度不應小于梯段寬度。
(5)有兒童經常使用的樓梯,如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少年宮等,梯井凈寬大于0.20m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住宅梯井大于0.11m時,必須采取防止兒童攀滑的措施。
欄桿
(1)各類建筑的陽臺、外廊、室內回廊、內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樓梯等臨空處的欄桿應用堅固耐久的材料做,欄桿的高度不應小于1.05m,高層建筑應適當增加,但不宜超過1.2m。中高層、高層住宅不應低于1.1m,欄桿離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內不應留空。有兒童活動的場所,欄桿應采用不易攀登的構造作法。
(2)住宅樓梯的欄桿扶手高度不應小于0.90m,水平段欄桿長度大于0.50m時。其高度不應小于1.05m,且欄桿垂直桿件間的凈空不應大于0.11。欄桿高度計算,應從下部可踏部位起計算。
(3)民用建筑中,陽臺、外廊等臨空處的欄桿高度涉及安全問題。欄桿高度應超過人體重心高度,才能避免人們靠欄桿時因重心外移而墮落。
(4)在公共建筑中,樓梯梯段與框架柱和墻之間的空隙,常被疏忽封堵而形成直通各樓層的空間,此時的樓梯欄桿高度,則應按陽臺,外廊等臨空欄桿考慮,不應小于1.05,否則,必須每層封堵梯段與墻之間的空隙。
窗臺
(1)低于0.80m時應采取防護措施。
(2)外窗窗臺距樓、地面的凈高低于0.90m時,應設防護設施。特別要注意的是:在住宅設計中,多采用外飄窗,低窗臺,防護欄桿的高度,如從樓、地面起計算,則只需加0.40m左右即可,但是這顯然是不安全的,因為0.50m左右的低窗臺,小孩很容易上去,窗臺的凈高或防護欄桿的高度均應從可踏面起算,保證凈高0.9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