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設備監控系統調試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格示例—— 建筑設備監控系統調試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格填寫說明—— 【規范名稱及編號】《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339-2013) 【條文摘錄】 17 建筑設備監控系統 17.0.1 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可包括暖通窯嗣監控系統、變配電監測系統、公共照明監控系統、給排水監控系統、電梯和自動扶梯監測系統及能耗監淵系統等,檢測和驗收的范圍應根據設計要求確定。 17.0.2 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工程實施的質量控制除應符合本規范第3章的規定外,用于能耗結算的水、電、氣和冷/熱量表等,尚應檢查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 17.0.3 建筑設備監控系統控制應以系統功能測試為主,系統性能評測為輔。 17.0.4 建筑設備監控系統檢測應采用中央管理工作站顯示與現場實際情況對比的方法進行。 17.0.5 暖通空調監控系統的功能檢測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檢測內容應按設計要求確定; 2 冷熱源的監測參數應全部檢測:空調、新風機組的監測參數應按總數的20%抽檢,且不應少于5臺,不足5臺時應全部檢測;各種類型傳感器,執行器應按10%抽檢,且不應少于5只,不足5只時應全部檢測; 3 抽檢結果全部符合設計要求的應判定為合格, 17.0.6 變配電監測系統的功能檢測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檢測...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