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門窗安裝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格示例——

木門窗安裝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格填寫說明——
【規范名稱及編號】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210-2001)
【條文摘錄】
摘錄一:
5.1.5 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定劃分:
1 同一品種、類型和規格的木門窗、金屬門窗、塑料門窗及門窗玻璃每100樘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100樘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2 同一品種、類型和規格的特種門每50樘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樘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5.1.6 檢查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木門窗、金屬門窗、塑料門窗及門窗玻璃,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樘,不足3樘時應全數檢查;高層建筑的外窗,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不足6樘時應全數檢查。
2 特種門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50%,并不得少于10樘,不足10樘時應全數檢查。
摘錄二:
5.2 木門窗制作與安裝工程
5.2.1 本節適用于木門窗制作與安裝工程的質量驗收。
主控項目
5.2.2 木門窗的木材品種、材質等級、規格、尺寸、框扇的線型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未規定材質等級時,所用木材的質量應符合本規范附錄A的規定。
檢驗方法: 觀察;檢查材料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
5.2.3 木門窗應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應符合《建筑木門、木窗》(JG/T122)的規定。
檢驗方法: 檢查材料進場驗收記錄。
5.2.4 木門窗的防火、防腐、防蟲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 觀察;檢查材料進場驗收記錄。
5.2.5 木門窗的結合處和安裝配件處不得有木節或已填補的木節。木門窗如有允許限值以內的死節及直徑較大的蟲眼時,應用同一材質的木塞加膠填補。對于清漆制品,木塞的木紋和色澤應與制品一致
檢驗方法: 觀察。
5.2.6 門窗框和厚度大于50mm的門窗扇應用雙榫連接。榫槽應采用膠料嚴密嵌合,并應用膠楔加緊。
檢驗方法: 觀察;手扳檢查。
5.2.7 膠合板門、纖維板門和模壓門不得脫膠。膠合板不得刨透表層單板,不得有戧槎。制作膠合板門、纖維板門時,邊框和橫楞應在同一平面上,面層、邊框及橫楞應加壓膠結。橫楞和上、下冒頭應各鉆兩個以上的透氣孔,透氣孔應通暢。
檢驗方法: 觀察。
5.2.8 木門窗的品種、類型、規格、開啟方向、安裝位置及連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 觀察;尺量檢查;檢查成品門的產品合格證書。
5.2.9 木門窗框的安裝必須牢固。預埋木磚的防腐處理、木門窗框固定點的數量、位置及固定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 觀察;手扳檢查;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5.2.10 木門窗扇必須安裝牢固,并應開關靈活,關閉嚴密,無倒翹。
檢驗方法: 觀察;開啟和關閉檢查;手扳檢查。
5.2.11 木門窗配件的型號、規格、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應牢固,位置應正確,功能應滿足使用要求。
檢驗方法: 觀察;開啟和關閉檢查;手扳檢查。
一般項目
5.2.12 木門窗表面應潔凈,不得有刨痕、錘印。
檢驗方法: 觀察。
5.2.13 木門窗的割角、拼縫應嚴密平整。門窗框、扇裁口應順直,刨面應平整。
檢驗方法: 觀察。
5.2.14 木門窗上的槽、孔應邊緣整齊,無毛刺。
檢驗方法: 觀察。
5.2.15 木門窗與墻體間縫隙的填嵌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填嵌應飽滿。寒冷地區外門窗(或門窗框)與砌體間的空隙應填充保溫材料。
檢驗方法: 輕敲門窗框檢查;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5.2.16 木門窗批水、蓋口條、壓縫條、密封條安裝應順直,與門窗結合應牢固、嚴密。
檢驗方法: 觀察;手扳檢查。
5.2.17 木門窗制作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5.2.17的規定。
5.2.18 木門窗安裝的留縫限值、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5.2.18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