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毯面層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格示例——

地毯面層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格填寫說明——
【規范名稱及編號】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9-2010)
【條文摘錄】
摘錄一:
3.0.2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的檢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基層(各構造層)和各類面層的分項工程的施工質量驗收應按每一層次或每層施工段(或變形縫)劃分檢驗批,高層建筑的標準層可按每三層(不足三層按三層計)劃分檢驗批;
2 每檢驗批應以各子分部工程的基層(各構造層)和各類面層所劃分的分項工程按自然間(或標準間)檢驗,抽查數量應隨機檢驗不應少于3間;不足3間,應全數檢查;其中走廊(過道)應以10延長米為1間,工業廠房(按單跨計)、禮堂、門廳應以兩個軸線為1間計算;
3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項工程施工質量每檢驗批抽查數量應按其房間總數隨機檢驗不應少于4間,不足4間,應全數檢查。
3.0.22 建筑地面工程的分項工程施工質量檢驗的主控項目,應達到本規范規定的質量標準,認定為合格;一般項目80%以上的檢查點(處)符合本規范規定的質量要求,其他檢查點(處)不得有明顯影響使用,且最大偏差值不超過允許偏差值的50%為合格。凡達不到質量標準時,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的規定處理。
6.1.8 板塊面層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6.1.8的規定。
摘錄二:
6.9 地毯面層
6.9.1 地毯面層應采用地毯塊材或卷材,以空鋪法或實鋪法鋪設。
6.9.2 鋪設地毯的地面面層(或基層)應堅實、平整、潔凈、干燥,無凹坑、麻面、起砂、裂縫,并不得有油污、釘頭及其它凸出物。
6.9.3 地毯襯墊應滿鋪平整,地毯拼縫處不得露底襯。
6.9.4 空鋪地毯面層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塊材地毯宜先拼成整塊,然后按設計要求鋪設;
2 塊材地毯的鋪設,塊與塊之間應擠緊服帖;
3 卷材地毯宜先長向縫合,然后按設計要求鋪設;
4 地毯面層的周邊應壓入踢腳線下;
5 地毯面層與不同類型的建筑地面面層的連接處,其收口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6.9.5 實鋪地毯面層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實鋪地毯面層采用的金屬卡條(倒刺板)、金屬壓條、專用雙面膠帶、膠粘劑等應符合設計要求;
2 鋪設時,地毯的表面層宜張拉適度,四周應采用卡條固定;門口處宜用金屬壓條或雙面膠帶等固定;
3 地毯周邊應塞入卡條和踢腳線下;
4 地毯面層采用膠粘劑或雙面膠帶粘結時,應與基層粘貼牢固。
6.9.6 樓梯地毯面層鋪設時,梯段頂級(頭)地毯應固定于平臺上,其寬度應不小于標準樓梯、臺階踏步尺寸;陰角處應固定牢固;梯段末級(頭)地毯與水平段地毯的連接處應順暢、牢固。
主控項目
6.9.7 地毯面層采用的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檢驗方法: 觀察檢查和檢查型式檢驗報告、出廠檢驗報告、出廠合格證。
檢查數量: 同一工程、同一材料、同一生產廠家、同一型號、同一規格、同一批號檢查一次。
6.9.8 地毯面層采用的材料進入施工現場時,應有地毯、襯墊、膠粘劑中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和甲醛限量合格的檢測報告。
檢驗方法: 檢查檢測報告。
檢查數量: 同一工程、同一材料、同一生產廠家、同一型號、同一規格、同一批號檢查一次。
6.9.9 地毯表面應平服,拼縫處應粘貼牢固、嚴密平整、圖案吻合。
檢驗方法: 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 按本規范第3.0.21條規定的檢驗批檢查。
一般項目
6.9.10 地毯表面不應起鼓、起皺、翹邊、卷邊、顯拼縫、露線和毛邊,絨面毛應順光一致,毯面應潔凈、無污染和損傷。
檢驗方法: 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 按本規范第3.0.21條規定的檢驗批檢查。
6.9.11 地毯同其他面層連接處、收口處和墻邊、柱子周圍應順直、壓緊。
檢驗方法: 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 按本規范第3.0.21條規定的檢驗批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