磚面層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格示例——

磚面層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格填寫說明——
【規范名稱及編號 】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9-2010)
【條文摘錄】
摘錄一:
3.0.2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的檢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基層(各構造層)和各類面層的分項工程的施工質量驗收應按每一層次 或每層施工段(或變形縫)劃分檢驗批,高層建筑的標準層可按每三層(不足三層按三層計)劃 分檢驗批;
2 每檢驗批應以各子分部工程的基層(各構造層)和各類面層所劃分的分 項工程按自然間(或標準間)檢驗,抽查數量應隨機檢驗不應少于3間;不足3間,應全數檢查; 其中走廊(過道)應以10延長米為1間,工業廠房(按單跨計)、禮堂、門廳應以兩個軸線為1間 計算;
3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項工程施工質量每檢驗批抽查數 量應按其房間總數隨機檢驗不應少于4間,不足4間,應全數檢查。
3.0.22 建筑地面工程的分項工程施工質量檢驗的主控項目,應達到本規范規定 的質量標準,認定為合格;一般項目80%以上的檢查點(處)符合本規范規定的質量要求,其他 檢查點(處)不得有明顯影響使用,且最大偏差值不超過允許偏差值的50%為合格。凡達不到質 量標準時,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的規定處理。
6.1.8 板塊面層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6.1.8的規定。
摘錄二:
6.2 磚面層
6.2.1 磚面層采用陶瓷錦磚、缸磚、陶瓷地磚和水泥花磚,應在結合層上鋪設。
6.2.2 在水泥砂漿結合層上鋪貼缸磚、陶瓷地磚和水泥花磚面層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在鋪貼前,應對磚的規格尺寸、外觀質量、色澤等進行預選;需要時,浸水濕潤晾干待用;
2 勾縫和壓縫應采用同品種、同強度等級、同顏色的水泥,并做養護和保護。
6.2.3 在水泥砂漿結合層上鋪貼陶瓷錦磚面層時,磚底面應潔凈,每聯陶瓷錦磚之間、與結合層之間以及在墻角、鑲邊和靠柱、墻處應緊密貼合。在靠柱、墻處不得采用砂漿填補。
6.2.4 在膠結料結合層上鋪貼缸磚面層時,缸磚應干凈,鋪貼應在膠結料凝結前完成。
主控項目
6.2.5 磚面層所用板塊產品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檢驗方法: 觀察檢查和檢查型式檢驗報告、出廠檢驗報告、出廠合格證。
檢查數量: 同一工程、同一材料、同一生產廠家、同一型號、同一規格、同一批號檢查一次。
6.2.6 磚面層所用板塊產品進入施工現場時,應有放射性限量合格的檢測報告。
檢驗方法: 檢查檢測報告。
檢查數量: 同一工程、同一材料、同一生產廠家、同一型號、同一規格、同一批號檢查一次。
6.2.7 面層與下一層的結合(粘結)應牢固,無空鼓(單塊磚邊角允許有局部空鼓,但每自然間或標準間的空鼓磚不應超過總數的5%)。
檢驗方法: 用小錘輕擊檢查。
檢查數量: 按本規范第3.0.21條規定的檢驗批檢查。
一般項目
6.2.8 磚面層的表面應潔凈、圖案清晰,色澤應一致,接縫應平整,深淺應一致,周邊應順直。板塊應無裂紋、掉角和缺楞等缺陷。
檢驗方法: 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 按本規范第3.0.21條規定的檢驗批檢查。
6.2.9 面層鄰接處的鑲邊用料及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邊角應整齊、光滑。
檢驗方法: 觀察和用鋼尺檢查。
檢查數量: 按本規范第3.0.21條規定的檢驗批檢查。
6.2.10 踢腳線表面應潔凈,與柱、墻面的結合應牢固。踢腳線高度及出柱、墻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且均勻一致。
檢驗方法: 觀察和用小錘輕擊及鋼尺檢查。
檢查數量: 按本規范第3.0.21條規定的檢驗批檢查。
6.2.11 樓梯、臺階踏步的寬度、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踏步板塊的縫隙寬度應一致;樓層梯段相鄰踏步高度差不應大于10mm;每踏步兩端寬度差不應大于10mm,旋轉樓梯梯段的每踏步兩端寬度的允許偏差不應大于5mm。踏步面層應做防滑處理,齒角應整齊,防滑條應順直、牢固。
檢驗方法: 觀察和用鋼尺檢查。
檢查數量: 按本規范第3.0.21條規定的檢驗批檢查。
6.2.12 面層表面的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倒泛水、無積水;與地漏、管道結合處應嚴密牢固,無滲漏。
檢驗方法: 觀察、潑水或坡度尺及蓄水檢查。
檢查數量: 按本規范第3.0.21條規定的檢驗批檢查。
6.2.13 磚面層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范表6.1.8的規定。
檢驗方法: 按本規范表6.1.8中的檢驗方法檢驗。
檢查數量: 按本規范第3.0.21條規定的檢驗批和第3.0.22條的規定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