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平面層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格示例——

自流平面層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格填寫說明——
【規范名稱及編號 】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9-2010)
【條文摘錄】
摘錄一:
3.0.2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的檢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基層(各構造層)和各類面層的分項工程的施工質量驗收應按每一層次 或每層施工段(或變形縫)劃分檢驗批,高層建筑的標準層可按每三層(不足三層按三層計)劃 分檢驗批;
2 每檢驗批應以各子分部工程的基層(各構造層)和各類面層所劃分的分 項工程按自然間(或標準間)檢驗,抽查數量應隨機檢驗不應少于3間;不足3間,應全數檢查; 其中走廊(過道)應以10延長米為1間,工業廠房(按單跨計)、禮堂、門廳應以兩個軸線為1間 計算;
3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項工程施工質量每檢驗批抽查數 量應按其房間總數隨機檢驗不應少于4間,不足4間,應全數檢查。
3.0.22 建筑地面工程的分項工程施工質量檢驗的主控項目,應達到本規范規定 的質量標準,認定為合格;一般項目80%以上的檢查點(處)符合本規范規定的質量要求,其他 檢查點(處)不得有明顯影響使用,且最大偏差值不超過允許偏差值的50%為合格。凡達不到質 量標準時,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的規定處理。
5.1.7 整體面層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5.1.7的規定。
摘錄二:
5.8 自流平面層
5.8.1 自流平面層可采用水泥基、石膏基、合成樹脂基等拌合物鋪設。
5.8.2 自流平面層與墻、柱等連接處的構造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鋪設時應分層施工。
5.8.3 自流平面層的基層應平整、潔凈,基層的含水率應與面層材料的技術要求相一致。
5.8.4 自流平面層的構造做法、厚度、顏色等應符合設計要求。
5.8.5 有防水、防潮、防油滲、防塵要求的自流平面層應達到設計要求。
主控項目
5.8.6 自流平面層的鋪涂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檢驗方法: 觀察檢查和檢查型式檢驗報告、出廠檢驗報告、出廠合格證。
檢查數量: 同一工程、同一材料、同一生產廠家、同一型號、同一規格、同一批號檢查一次。
5.8.7 自流平面層的涂料進入施工現場時,應有以下有害物質限量合格的檢測報告:
A1
水性涂料中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和游離甲醛;A2
溶劑型涂料中的苯、甲苯+二甲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和游離甲苯二異氰醛酯(TDI)。 檢驗方法: 檢查檢測報告。
檢查數量: 同一工程、同一材料、同一生產廠家、同一型號、同一規格、同一批號檢查一次。
A5.8.8
自流平面層的基層的強度等級不應小于c20。 檢驗方法: 檢查強度等級的試驗報告。
檢查數量: 按本規范第3.0.19條的規定檢查。
5.8.9 自流平面層的各構造層之間應粘結牢固,層與層之間不應出現分離、空鼓現象。
檢驗方法: 用小錘輕擊檢查。
檢查數量: 按本規范第3.0.21條規定的檢驗批檢查。
5.8.10 自流平面層的表面不應有開裂、漏涂和倒泛水、積水等現象。
檢驗方法: 觀察和潑水檢查。
檢查數量: 按本規范第3.0.21條規定的檢驗批檢查。
一般項目
5.8.11 自流平面層應分層施工,面層找平施工時不應留有抹痕。
檢驗方法: 觀察檢查和檢查施工記錄。
檢查數量: 按本規范第3.0.21條規定的檢驗批檢查。
5.8.12 自流平面層表面應光潔,色澤應均勻、一致,不應有起泡、泛砂等現象。
檢驗方法: 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 按本規范第3.0.21條規定的檢驗批檢查。
5.8.13 自流平面層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范表5.1.7的規定。
檢驗方法: 按本規范表5.1.7中的檢驗方法檢驗。
檢查數量: 按本規范第3.0.21條規定的檢驗批和第3.0.22條的規定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