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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城市維護建設稅:是指為了加強城市的維護建設,擴大和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來源,規定凡繳納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依照規定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如下:1)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2)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3)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15.教育費附加:是對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附加費。其作用是為了發展地方性教育事業,擴大地方教育經費的資金來源。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稅額為計費依據,教育費附加的征收率為3%。
16.地方教育附加:按照財綜[2010]98號要求,各地統一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標準為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和消費稅稅額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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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稅金
建筑安裝工程費用的稅金是指國家稅法規定應計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內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要求,建筑業自2016年5月1日起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簡稱營改增)。建筑業營改增后,工程造價按“價稅分離”計價規則計算,具體要素價格適用增值稅稅率執行財稅部門的相關規定。稅前工程造價為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和規費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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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稅金
建筑安裝工程費用的稅金是指國家稅法規定應計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內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增值稅的計稅方法,包括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一般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1. 一般計稅方法
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2Z102013-19)
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2. 銷項稅額
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并收取的增值稅額。銷項稅額計算公式: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2Z102013-20)
3. 進項稅額
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2)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3)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計算公式為: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2Z102013-21)
(4)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4. 建筑業增值稅
當采用一般計稅方法時,建筑業增值稅稅率為11%。計算公式為:
增值稅=稅前造價×11% (2Z102013-22)
稅前造價為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和規費之和,各費用項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稅可抵扣進項稅額的價格計算。
5. 簡易計稅方法
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2Z102013-23)
當采用簡易計稅方法時,建筑業增值稅稅率為3%。計算公式為:
增值稅=稅前造價×3% (2Z102013-24)
稅前造價為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和規費之和,各費用項目均以包含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含稅價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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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管理機構應根據項目成本管理制度明確項目成本核算的原則、范圍、程序、方法、內容、責任及要求,健全項目核算臺賬。項目管理必須實行施工成本核算制,它和項目經理責任制等共同構成了項目管理的運行機制。組織管理層與項目管理層的經濟關系、管理責任關系、管理權限關系,以及項目管理組織所承擔的責任成本核算的范圍、核算業務流程和要求等,都應以制度的形式作出明確的規定。
項目管理機構應按規定的會計周期進行項目成本核算。
項目成本核算應堅持形象進度、產值統計、成本歸集同步的原則。即三者的取值范圍應是一致的。形象進度表達的工程量、統計施工產值的工程量和實際成本歸集所依據的工程量均應是相同的數值。
對竣工工程的成本核算,應區分為竣工工程現場成本和竣工工程完全成本,分別由項目管理機構和企業財務部門進行核算分析,其目的在于分別考核項目管理績效和企業經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