滲排水、盲溝排水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GB50202-2018) 填表范例: 【規(guī)范名稱及編號】《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8-2011)【條文摘錄】摘錄一:3.0.13 地下防水工程的分項工程檢驗批和抽樣檢驗數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1 主體結構防水工程和細部構造防水工程應按結構層、變形縫或后澆帶等施工段劃分檢驗批;2 特殊施工法結構防水工程應按隧道區(qū)間、變形縫等施工段劃分檢驗批;3 排水工程和注漿工程應各為一個檢驗批;4 各檢驗批的抽樣檢驗數量:細部構造應為全數檢查,其他均應符合本規(guī)范的規(guī)定。 摘錄二:7.1 滲排水、盲溝排水7.1.1 滲排水適用于無自流排水條件、防水要求較高且有抗浮要求的地下工程。盲溝排水適用于地基為弱透水性土層、地下水量不大或排水面積較小,地下水位在結構底板以下或在豐水期地下水位高于結構底板的地下工程。7.1.2 滲排水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1 滲排水層用砂、石應潔凈,含泥量不應大于2.0%;2 粗砂過濾層總厚度宜為300mm,如較厚時應分層鋪填;過濾層與基坑土層接觸處,應采用厚度為100~150mm、粒徑為5mm~10mm 的石子鋪填;3 集水管應設置在粗砂過濾層下部,坡度不宜小于1%,且不得有倒坡現(xiàn)象。集水管之間的距離宜為5m~10m,并與集水井相通;4 工程底板與滲排水層之間應做隔漿層,建筑周圍的滲排水層頂面應做散水坡。7.1.3 盲溝排水應...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