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資料的編制、整理責任主要由施工單位承擔,總包單位負總責并統籌管理。具體分工如下:
項目經理:審批關鍵文件(如安全方案),對資料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安全總監/專職安全員:編制安全技術措施、隱患記錄等,監督執行;
資料員:收集、歸檔人員證件、教育記錄等資料;
技術負責人:制定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
班組長/作業人員:提供一線安全活動記錄(如交底簽字)。
管理要求強調真實性、時效性及合規性,需同步工程進度更新,并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等規范。常見問題包括職責不清、資料缺失,需通過明確分工和定期核查解決。總包單位需協調分包單位移交資料,確保全程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