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工程論證不通過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一、施工方案不明確或缺乏關鍵信息
未明確土方開挖的工藝:土方開挖是基坑工程施工中的重要環節,如果施工方案中未詳細規定開挖方法、順序和安全措施,可能導致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隱患無法得到有效控制,影響整個工程的質量和安全。
缺乏支護體系的施作過程及要求:支護體系是基坑工程安全的關鍵組成部分,如果施工方案中未能明確支護結構的類型、尺寸、材料和施作要求等,可能導致工程在實際施工過程中無法達到預期的支撐效果,從而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
二、缺乏必要的施工措施或措施不當
在地下水位之下施工錨桿而無防漏水漏砂措施:在地下水位較高的情況下,施工錨桿時如果沒有有效的防水措施,可能會導致地下水滲漏,不僅影響錨桿的錨固效果,還可能引發地面沉降等安全問題。
支撐工程與圍護結構未實現有效連接:支撐工程和圍護結構是基坑工程的兩個重要組成部分,如果兩者之間沒有實現有效連接,可能會導致整個工程的穩定性受到影響,增加工程的安全風險。
支撐工程中未明確拆撐條件及拆撐順序:拆撐是基坑工程施工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如果施工方案中未能明確拆撐條件和拆撐順序,可能會在施工過程中引發安全事故,嚴重影響工程的質量和安全。
三、其他不符合規定或標準的情形
無工程及周邊環境情況描述:施工方案中未對工程和周邊環境進行詳細描述,可能導致專家無法準確評估工程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無施工風險辨識、風險分級及相應的風險管控措施:缺乏對施工風險的全面辨識和有效管控,可能導致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
無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包括組織保障措施、資金保障措施、監測監控措施等,這些措施的缺失將直接影響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控制。
無應急處置措施:在發生突發事件或安全事故時,如果缺乏應急處置措施,將可能導致事故擴大或造成更嚴重的后果。
綜上所述,基坑工程論證不通過的情形多種多樣,主要涉及到施工方案的不明確或缺乏關鍵信息、缺乏必要的施工措施或措施不當以及其他不符合規定或標準的情形。因此,在制定基坑工程施工方案時,應充分考慮各種因素,確保方案的全面性和可行性,以降低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