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重大危險源的識別及控制措施對于確保建筑施工安全至關重要。以下是一些常見的建筑重大危險源識別及控制措施:
一、建筑重大危險源識別方法
對照分析法:對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檢查表或依靠分析人員的觀察能力,借助于經驗和判斷能力直觀地對評價對象的危險因素進行分析。
類比分析法:利用相同或類似工程或作業條件的經驗和勞動安全衛生的統計資料來類推、分析評價對象的危險因素。
材料性質和生產條件分析法:了解生產或使用的材料性質,如毒性、物理化學性質、燃燒和爆炸特性等,以及生產條件對材料危險性質的影響。
詢問、交談:與生產現場的管理、施工人員和技術人員交流討論,獲取危險源資料。
現場觀察:到施工現場觀察各類設施、場地,分析操作行為、安全管理狀況等,獲取危險源資料。
事故樹分析法:可針對各類事故進行分析,并按事故樹分析要求展開和繪圖,獲取危險源資料。
安全檢查表法:采用預先設計好的安全檢查表或制度與規程,到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問題及時記錄和分析,并據此獲取危險源資料。
二、建筑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
高處墜落危險控制:
搭設安全圍欄或安全網,確保周邊的邊緣、洞口、樓梯等區域都有保護措施。
提供安全帶和安全繩索,要求所有需要在高處作業的人員佩戴并正確使用。
為高處作業提供安全平臺或工作臺,防止人員在沒有支撐的情況下進行作業。
加強對高處作業人員的培訓,確保他們了解安全操作程序和措施。
機械設備操作危險控制:
對所有需要操作機械設備的人員進行培訓,確保他們熟悉設備的操作規程和安全要求。
設置安全警示標識,明確機械設備的危險區域,禁止未經授權者進入。
進行定期的設備維護和檢修,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和安全性能。
為機械設備設置緊急停止裝置,便于在緊急情況下立即停止設備操作。
土方施工危險控制:
嚴禁采用挖空底腳的方法進行土方施工。
基礎工程施工前要制定有針對性的施工方案,按照土質的情況設置安全邊坡或固壁支撐。
基坑深度超過5m應有專項支護設計,對基坑、井坑的邊坡和固壁支架應隨時檢查,發現危險征兆應立即采取措施。
挖出的泥土要按規定放置,不得隨意沿圍墻或臨時建筑堆放。
其他控制措施:
嚴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機械、機具或其他物料在樓層或屋面的堆放數量和重量,避免產生過大的集中荷載。
基坑施工要設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沖刷土壁邊坡。
管理制度建設:
在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的框架下,建立和完善建設施工安全地方(城市)政府規章、制度體系,出臺配套的和全社會、主要專業門類齊全的實施細則,依法管理安全生產。
通過上述識別及控制措施,可以顯著降低建筑重大危險源的風險,確保建筑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