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是指承擔建筑工程項目建設的五個關鍵角色,具體包括:
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對整個建筑工程的質量承擔全面責任,需要確保工程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標準,不得違法發包、肢解發包,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違反規定降低工程質量。
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負責確保勘察文件符合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對因勘察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責任。
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需要保證設計文件符合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因設計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責任。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需要按照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標準進行施工,對因施工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責任。
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在建筑工程中起到監督作用,確保工程按照設計文件和施工規范進行,對工程的質量、進度和安全進行監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