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主要分為基本農田、一般農田、永久基本農田和高標準基本農田。
基本農田是按照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長期不得占用的耕地。是從戰略高度出發,為了滿足一定時期人口和國民經濟對農產品的需求而必須確保的耕地的最低需求量,老百姓稱之為“吃飯田”“保命田”。
與基本農田對應的是一般農田,也叫一般耕地,是指主要用于種植小麥、水稻、玉米、蔬菜等農作物并經常進行耕耘的土地。基本農田和一般農田的主要區別在于基本農田屬于重點保護的耕地種類,非特別情況不得占用,一般農田沒有基本農田保護嚴格。
永久基本農田即對基本農田實行永久性保護,即無論什么情況下都不能改變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他用的基本農田。
高標準基本農田是一定時期內,通過土地整治建設形成的集中連片、設施配套、高產穩產、生態良好、抗災能力強,與現代農業生產和經營方式相適應的基本農田。包括經過整治的原有基本農田和經整治后劃入的基本農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