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驗收之前以下工作需要完成:
1)技術資料應完整、合法、有效。消防工程的施工,應嚴格按照現行的有關規程和規范施工。應具備設備布置平面圖、施工詳圖、系統圖、設計說明及設備隨機文件,并應嚴格按照經過公安消防部門審核批準的設計圖紙進行施工,不得隨意更改。
2)完成消防工程合同規定的工作量和變更增減的工作量,具備分部工程的竣工驗收條件。
3)單位工程或與消防工程相關的分部已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或已進行驗收。
4)施工安裝單位已經委托具備資格的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單位進行技術測試,并已取得檢測資料。
5)施工單位應提交:竣工圖、設備開箱記錄、施工記錄、隱蔽驗收記錄、實際變更文字記錄、調試報告竣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