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上哪些分部分項工程需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這是我們在前期制定項目方案編制計劃時必須要考慮的問題,真實來說,這個是需要參考項目實際情況的,但不同項目特點不同,這里推薦一套統一的方法。
也就是我們先明確危大工程具體的范圍有哪些,然后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在危大工程清單中進行勾選即可。危大工程范圍如下(此處以建辦質【2018】31號文為例):
一、基坑工程
(一)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二)開挖深度雖未超過3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構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
護、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
(一)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飛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5m及以上,或搭設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總荷載(荷載效應基本組合的設計值,以下簡
稱設計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線荷載(設計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撐水平投影寬度且相對獨立無聯系構件的混凝土
模板支撐工程。
(三)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
三、起重吊裝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二)采用起重機械進行安裝的工程。
(三)起重機械安裝和拆卸工程。
四、腳手架工程
(一)搭設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電梯井腳手架)。
(二)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
(三)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四)高處作業吊籃。
(五)卸料平臺、操作平臺工程。
(六)異型腳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
可能影響行人、交通、電力設施、通訊設施或其它建、構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采用礦山法、盾構法、頂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墻安裝工程。
(二)鋼結構、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
(三)人工挖孔樁工程。
(四)水下作業工程。
(五)裝配式建筑混凝土預制構件安裝工程。
(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可能影響工程施工安全,尚無國家、行業及地方技術標準的分部分項工程。
以上就是住建部文件中關于危大工程范圍的規定,只要符合其中任意一項,都需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具體識別的時候可以參考下表: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
工程名稱 | | 結構類型 | |
建設單位 | | 項目負責人 | |
勘察單位 | | 項目負責人 | |
設計單位 | | 項目負責人 | |
施工單位 | | 項目負責人 | |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 |
分部分項工程 | 內 容 | 預計實施時間 |
一、基坑工程 | □ 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 雖未超過3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構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 |
二、模板工程 及支撐體系 | □ 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飛模、隧道模等工程 □ 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5m及以上,或搭設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總荷載(荷載效應基本組合的設計值,以下簡稱設計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線荷載(設計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撐水平投影寬度且相對獨立無聯系構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 □ 承重支撐系統: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 | |
三、起重吊裝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 | □ 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 采用起重機械進行安裝的工程。 □ 起重機械安裝和拆卸工程。 □ 施工現場2臺(或以上)起重機械存在相互干擾的多臺多機種作業工程。 □ 裝配式建筑構件吊裝工程。 | |
四、腳手架工程 | □ 搭設高度在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電梯井腳手架) □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或導架爬升式工作平臺工程。 □ 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 高處作業吊籃 □ 卸料平臺、操作平臺工程 □ 異型腳手架工程 | |
五、拆除工程 | □ 可能影響行人、交通、電力設施、通訊設施或其它建、構筑物的拆除工程 | |
六、暗挖工程 | □ 采用礦山法、盾構法、頂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七、其 他 | □ 建筑幕墻安裝工程。 □ 鋼結構、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 □ 人工挖孔樁工程。 □ 水下作業工程。 □ 裝配式建筑混凝土預制構件安裝工程。 □ 地下隧道注漿帷幕工程。 □ 凍結法工程。 □ 無梁樓蓋結構地下室頂板上的土方回填工程。 □ 厚度大于1.5m的底板鋼筋支撐工程。 □ 含有有限空間作業的分部分項工程(如市政排水新老管線拆封碰接工程)。 □ 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可能影響工程施工安全,尚無國家、行業及地方技術標準的分部分項工程。 | |
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 |
分部分項工程 | 內 容 | 預計實施時間 |
一、深基坑工程 | □ 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 開挖深度3m至 5m,且與基坑底部邊線水平距離兩倍開挖深度范圍內存在需要保護的建(構)筑物、主干道路或地下管線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 | □ 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飛模、隧道模等工程。 □ 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8m及以上,或搭設跨度18m及以上,或混凝土板厚350mm及以上,或混凝土梁截面面積0.45㎡及以上?;蚴┕た偤奢d(設計值)15kN/㎡及以上,或集中線荷載(設計值)20kN/m及以上。 □ 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承受單點集中荷載7kN及以上。 | |
三、起重吊裝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 | □ 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 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設總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設基礎標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機械安裝和拆卸工程。 □ 采用非說明書中基礎形式或附墻形式進行安裝的塔式起重機和施工升降機安裝工程。 □ 外掛式塔式起重機安裝和拆卸工程。 □ 使用屋面吊進行拆卸的塔式起重機拆卸工程。 □ 架橋機安裝和拆卸工程,使用架橋機進行的橋梁安裝工程。 | |
四、腳手架 工 程 | □ 搭設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或導架爬升式工作平臺工程。 □ 分段架體搭設高度20m及以上的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 用于裝飾裝修及機電安裝施工的吊掛平臺操作架及索網式腳手架工程。 □ 搭設高度8m及以上的移動操作平臺架工程。 □ 無法按標準規范要求設置連墻件或立桿無法正常落地等異型腳手架工程。 □ 不能直接按照產品說明書中參數及安裝要求安裝的高處作業吊籃工程。 | |
五、拆除工程 | □ 碼頭、橋梁、高架、煙囪、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氣(液)體或粉塵擴散、易燃易爆事故發生的特殊建、構筑物的拆除工程。 □ 文物保護建筑、優秀歷史建筑或歷史文化風貌區影響范圍內的拆除工程。 □ 經鑒定為D級危房且高度超過10m或單體面積超過5000m2的拆除工程。 | |
六、暗挖工程 | □ 采用礦山法、盾構法、頂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六、其 他 | □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墻安裝工程。 □ 跨度36m及以上的鋼結構安裝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 □ 開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樁工程。 □ 水下作業工程。 □ 地下隧道注漿帷幕工程。 □ 凍結法工程。 □ 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結構整體頂升、平移、轉體等施工工藝。 □ 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可能影響工程施工安全,尚無國家、行業及地方技術標準的分部分項工程。 | |
建設單位意見 項目負責人(簽字): 建設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勘察單位意見 項目負責人(簽字): 勘察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設計單位意見 項目負責人(簽字): 設計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施工單位意見 項目負責人(簽字): 施工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填寫 說明 | 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勘察、設計等單位在施工招標文件中列出本項目危大工程清單;應在以上欄目所列的相應危大工程范圍的 “□”內打上“√”并填寫預計實施時間;施工單位應根據本工程實際補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單并明確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