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論證專專家論證專家組成員家組成員
在超危大工程進行專家論證時,要求參會人員有五類,分別是專家組成員、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有關的勘察和設計單位人員、施工單位相關人員、監理單位總監和專監。
其中針對專家組成員有一些特殊要求,如專家應當從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建立的專家庫中選取,符合專業要求且人數不得少于5名。與本工程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以專家身份參加專家論證會。
另外根據最新的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實施《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辦質【2018】31號文),專家條件如下:
(一)誠實守信、作風正派、學術嚴謹;
(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豐富的專業經驗;
(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部分地區的實施細則中針對某些特殊超危大工程的專家組成員條件還有單獨要求,例如湖北省實施細則要求:對于超一定規模的深基坑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從事巖土工程設計類的專家不少于2人,巖土施工類的專家不少于2人;對于暗挖工程和超一定規模的人工挖孔樁工程等與巖土工程密切相關的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從事巖土工程設計或施工的專家不少于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