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驗收標準》GB50300-2013/4.0.7 施工前,應由施工單位制定分項工程和檢驗批的劃分方案,并由監理單位審核。對于附錄B及相關專業驗收規范未涵蓋的分項工程和檢驗批,可由建設單位組織監理、施工等單位協商確定。
1、應事先劃分,施工單位制訂,監理審核。更符合實際情況的分項工程和檢驗批的劃分。
2、未涵蓋的項目由建設單位組織監理、施工等單位協商確定。
單位工程應按下列原則劃分:
1 具備獨立施工條件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構筑物為一個單位工程。
2 對于規模較大的單位工程,可將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劃分為一個子單位工程。
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關系
分部工程應按下列原則劃分:
1 可按專業性質、工程部位確定。
2 當分部工程較大或較復雜時,可按材料種類、施工特點、施工程序、專業系統及類別等將分部工程劃分為若干子分部工程。
分項工程可按主要工種、材料、施工
工藝、設備類別等進行劃分。
檢驗批可根據施工、質量控制和專業驗收的需要,按工程量、樓層、施工段、變形縫等進行劃分。
如:地基基礎:材料、工藝和施工部位、結構層、變形縫或后澆帶等
主體結構:結構類型、構件類型、工作班、樓層、施工段和變形縫
裝飾裝修:面積、間數、樘、層次等
屋面工程:面積(500~1000平方或一個屋面)
節能工程:面積、樘、系統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流程圖
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流程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流程圖
檢驗批質量驗收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