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1. 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是分部(子分部)工程驗收的匯總表,由施工單位依據分部(子分部)工程包含的分項工程及質量控制資料、安全和功能檢驗(檢測)報告和觀感質量驗收情況填寫,由項目經理審核簽字,報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驗收。
2. 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項目經理及有關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驗收,并按表記錄。
填表要求:
1.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名稱填寫要具體,寫在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前邊,并分別劃掉子分部或分部。
2. 工程名稱:工程名稱填寫工程全稱,與檢驗批、分項工程、單位工程驗收表的工程名稱一致。
3.分部工程名稱:報驗的分部工程名稱。
4.單位工程名稱:如果工程所含內容較多或規模較大時,填寫子單位工程名稱。
5.施工單位:填寫施工單位全稱,與檢驗批、分項工程、單位工程驗收表填寫的名稱一致。
6. 驗收內容:
(1) 分項工程。
分項工程名稱:按分項工程(檢驗批)施工的順序,填寫分項工程名稱。
檢驗批數:填寫分項工程(檢驗批)數量,即分項工程驗收表上的檢驗批數量。
施工單位檢查評定:填寫分項工程的評定結果。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結果。核查各分項工程是否都通過驗收,有關有齡期試件是否達到要求;有全高垂直度或總的標高的檢驗項目應進行檢查。自查符合要求的可寫“合格”標注,不合格的項目不能交給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驗收,應進行返修達到合格后再提交驗收。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專業負責人組織審查,符合要求后,在驗收結論欄內簽注“驗收合格”意見。有些工程可按子分部工程進行資料驗收,有些工程可按分部工程進行資料驗收,由于工程不同,不強求統一。
(2) 質量控制資料核查:將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中的資料逐項進行統計,填入檢查幾項,符合要求幾項。
(3) 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核查及抽查結果:
將分部(子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中的資料逐項進行統計,填入共核查幾項,符合要求幾項。
(4) 觀感質量驗收:將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觀感質量檢查記錄中的資料逐項進行統計,填入共抽查幾項,符合要求幾項。
(5)分部(子分部)工程檢驗結果:由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在驗收結論欄內簽注“驗收合格”意見。
(6)平均合格率:計算分項工程的平均合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