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建筑安全技術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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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下午5點多,四川蓬安上林街英倫莊園工地發生塔吊倒塌事故。
另據現場知情市民告知蓬安微報:該事件發生下午5點多,英倫莊園5號樓在拆卸塔吊時候發生意外砸到人,目前,有2人死亡,另外兩人受傷工人已送醫搶救中。
該事故發生后,蓬安警方、縣安監局、相如鎮等相關部門領導也很快到達事發現場協調處理此事。據悉,該工地塔吊倒塌事故為2死2傷,其余具體詳情以相關部門調查處理結果為準。愿逝者家屬節哀死者一路好走,傷者安心救治養傷。
新聞來源:蓬安微報。
總結全國各地常年不斷的塔吊倒塌事故原因,從大的方面看不外乎三個:一是塔吊安裝與拆卸方面的問題,二是使用方面的問題,三是塔吊本身的質量問題。
一. 安裝與拆卸方面問題造成事故的原因
1. 安裝與拆卸隊伍無資質,無證承攬拆裝任務。安裝與拆卸單位人員、設備、技術等方面均不具備條件的要求,是導致事故重要原因。
2. 安裝與拆卸無方案、無安全技術交底,憑經驗。拆裝單位不編制拆裝方案,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憑經驗違章蠻干,是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3. 安裝與拆卸施工中違反拆裝程序。拆裝單位在拆裝過程中不按塔吊使用說明書中關于拆裝的先后順序進行拆裝,不按拆裝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作業,圖省事,憑想象。
4. 不辦理拆裝申請和驗收手續。塔吊使用單位和拆裝單位不按規定辦理拆裝申請和驗收手續,失去了政府主管部門把關的機會。
二. 使用方面問題造成事故的原因
1. 操作和指揮人員無證上崗。塔吊司機和指揮人員未按規定經過專業培訓取得資格證書上崗作業,不具備相應專業技能和知識。
2. 操作和指揮人員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如超載起吊、斜吊,在施工現場用塔吊吊住混凝土泵輸送管打混凝土且隨意回轉等等。
3. 操作人員對設備日常檢查、保養不夠,致使塔吊存在機械方面的安全隱患。如對塔吊力矩限制器性能了解不夠,對其是否真正起作用不清楚,致使在其失效的情況下,誤以為其工作正常而導致事故。忽視了人的因素,如在什么幅度、能夠吊多重,心中無底或不明確。
4. 對操作和指揮人員教育培訓不夠。很多單位只做到了崗前培訓,而忽視了對操作人員在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方面的持續培訓和提高,忽視了對指揮人員的持續培訓。
三. 塔吊產品本身質量問題造成事故的原因
1. 設計問題。力矩限制器的設計存在缺陷,靈敏度較差;鋼結構設計受力不合理,液壓系統設計缺陷等等。
2. 零配件問題。力矩限制器元件質量問題鋼結構所用鋼材材質問題;液壓系統元件質量問題等等。
3. 制造問題
3.1 鋼結構焊接達不到要求。焊縫的高度不夠,存在氣孔、夾渣甚至虛焊等缺陷,特別是塔帽、大臂、平衡臂等部件上的重要連接部位存在焊接質量問題。
3.2 鋼結構幾何尺寸與要求不符。下料未按要求,鋼材截面尺寸達不到國家標準規定。
4. 出廠合格證及使用說明書的問題,無出廠合格證,屬假冒偽劣產品。無批次說明,對原有設計的改動也沒有標明。
塔吊事故頻發,如何預防?
首先,要嚴格遵守塔吊十不吊原則,做好塔吊維保和安全管理。
十不吊:
1. 指揮信號不明或違章指揮不吊
2. 超載或重量不明不吊
3. 起重機超跨度或未按規定打支腿不吊
4. 工件捆綁不牢或捆扎后不穩不吊
5. 吊物上面有人或吊鉤直接掛在重物上不吊
6. 鋼絲繩嚴重磨損或出現斷股及安全裝置不靈不吊
7. 工件埋在地下或凍住不吊
8. 光線陰暗視線不清或遇六級以上強風、大雨、大霧等惡劣天氣時不吊
9. 棱角物件無防護措施、長6米以上或寬大物件無牽引繩不吊
10.斜拉工件不吊
八嚴禁:
1. 嚴禁人員站在起吊區域內或從吊起的貨物底下鉆過
2. 嚴禁站在死角或敞車邊上
3. 嚴禁站在起吊物件上
4. 嚴禁用手校正吊高半米以上的物件
5. 嚴禁用手腳伸入已吊起的貨物下方直接取墊襯物
6. 嚴禁重物下降時快速重放
7. 嚴禁用起重機拉動車輛和撞擊物
8. 嚴禁在路基松軟的場地起吊
塔吊作業安全隱患
(1)塔吊架節的螺栓要經常檢查,并擰緊。
(2)超重的東西堅決不能吊,塔吊的說明書上都有說明,塔吊的根部和端部能安全吊起的重量一般都差幾倍,不可以掉以輕心,否則后果相當嚴重。
(3)經常檢查塔吊的限位,也就是限重,它是塔吊的保險。如果準備吊的東西超重塔吊會停止工作,保證安全。
(4)6級風塔吊停止使用,不能鎖住大臂。
(5)塔吊基礎要做維護,做好排水,避免水長時間浸泡引起塔吊基礎松動。
(6)最基本的也是最容易引起事故的,塔吊的鋼絲繩有兩根,要經常檢查每天檢查,一旦鋼絲繩上起了毛刺立刻換掉。絕對不能抱僥幸的心理。試想在塔吊吊起重物旋轉工作中,它要是斷了后果會是什么樣?
(7)部分施工企業和項目負責人,購買、租賃和使用安全性能不合格、安全裝置不齊全的塔吊,并違規使用無資質、無操作證件的安拆隊伍和人員進行違章冒險作業。
塔吊安裝前檢查要點
(1)塔吊是否滿足市場準入條件(查注冊登記號)
A:塔吊達到報廢年限或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禁止使用;
B:塔吊屬于落后淘汰的產品應禁止使用。
(2)安拆單位及相關人員是否具備相關資質并持證上崗(查資料)
A:安拆單位應具備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及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B:安拆人員應具備安拆資格并持證上崗。
(3)安拆方案是否制定(查資料核對現場)
A:是否有針對性的安拆方案,并經使用單位總工及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同意;
B:基礎定位是否合理:
a:基礎是否設在基礎邊坡上等危險部位;
b:防外電是否有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回轉半徑內有高壓線的嚴禁無防護作業;
C:防碰撞措施是否合理:任何兩臺塔吊之間距離是否大于2米,嚴禁塔吊起重臂直接碰撞對方塔吊標準節,多塔作業回轉半徑內有障礙物與塔吊干涉的塔機是否有經審批的防碰撞措施。
塔吊安拆過程中檢查要點
(1)履行安拆告知手續,未經告知決不允許私自進行安拆。
(2)安裝前基礎混凝土強度是否達到設計標準值,基礎隱蔽驗收是否履行,地基承載力是否符合說明書要求,并有相關部門審查驗收報告。
(3)現場安拆單位與安拆人員資質、資格等是否與告知手續相符。
(4)現場安全保護工作及相關人員是否到位,是否進行交底。
A:安拆單位管理人員是否到崗履責;
B:安拆現場是否設置警戒區,并由專人負責安保工作;
C:安拆人員是否按要求配備安全防護用品;
D:施工單位設備管理人員、現場監理人員是否到現場進行檢查、監理;
E:安拆程序是否符合安拆方案及說明書要求。
塔吊施工過程中檢查要點
(1)是否經檢驗檢測、聯合驗收合格。
(2)塔吊基礎排水是否暢通。
(3)現場操作司機,指揮是否持證上崗,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是否落實,能否做到專人專機,并有交接班記錄。
(4)多塔作業防碰撞、外電防護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實到位,是否存在多頭指揮,違章操作等不安全行為。
(5)施工、租賃、監理等單位是否對塔吊進行定期檢查,并有檢查、維護保養記錄。
(6)對塔吊實體方面應重點查:力矩限位、超高限位、變幅限位、回轉限位、吊鉤保險、鋼絲繩卷桶及小車斷繩等保險裝置、附墻裝置、連接緊固件螺栓銷軸、及主要受力構件是否變形開裂、焊接部位是否脫焊、鋼絲繩斷絲斷股是否達到報廢標準等重大安全隱患。
(7)在使用過程中是否有附墻、頂升等相關告知文件及交底記錄,特別是附墻是否存在擅自接長或私自制作等違規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