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排水、坑道排水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格范例——
隧道排水、坑道排水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填寫說明——
【規范名稱及編號】《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8-2011)
【條文摘錄】
摘錄一:
3.0.13 地下防水工程的分項工程檢驗批和抽樣檢驗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主體結構防水工程和細部構造防水工程應按結構層、變形縫或后澆帶等施工段劃分檢驗批;
2 特殊施工法結構防水工程應按隧道區間、變形縫等施工段劃分檢驗批;
3 排水工程和注漿工程應各為一個檢驗批;
4 各檢驗批的抽樣檢驗數量:細部構造應為全數檢查,其他均應符合本規范的規定。
摘錄二:
7.2 隧道排水、坑道排水
7.2.1 隧道排水、坑道排水適用于貼壁式、復合式、離壁式襯砌。
7.2.2 隧道或坑道內如設置排水泵房時,主排水泵站和輔助排水泵站、集水池的有效容積應符合設計規定。
7.2.3 主排水泵站、輔助排水泵站和污水泵房的廢水及污水,應分別排入城市雨水和污水管道系統。污水的排放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7.2.4 坑道排水應符合有關特殊功能設計的要求。
7.2.5 隧道貼壁式、復合式襯砌圍巖疏導排水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集中地下水出露處,宜在襯砌背后設置盲溝、盲管或鉆孔等引排措施;
2 水量較大、出水面廣時,襯砌背后應設置環向、縱向盲溝組成排水系統,將水集排至排水溝內;
3 當地下水豐富、含水層明顯且有補給來源時,可采用輔助坑道或泄水洞等截、排水設施。
7.2.6 盲溝中心宜采用無砂混凝土管或硬質塑料管,其管周圍應設置反濾層;盲管應采用軟式透水管。
7.2.7 排水明溝的縱向坡度應與隧道或坑道坡度一致,排水明溝應設置蓋板和檢查井。
7.2.8 隧道離壁式襯砌側墻外排水溝應做成明溝,其縱向坡度不應小于0.5%。
7.2.9 隧道排水、坑道排水分項工程檢驗批的抽樣檢驗數量:應按10%抽查,其中按兩軸線間或10延米為1 處,且不得少于3 處。
Ⅰ主 控 項 目
7.2.10 盲溝反濾層的層次和粒徑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砂、石試驗報告。
7.2.11 無砂混凝土管、硬質塑料管或軟式透水管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合格證和產品性能檢測報告。
7.2.12 隧道、坑道排水系統必須暢通。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Ⅱ一 般 項 目
7.2.13 盲溝、盲管及橫向導水管的管徑、間距、坡度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7.2.14 隧道或坑道內排水明溝及離壁式襯砌外排水溝,其斷面尺寸及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7.2.15 盲管應與巖壁或初期支護密貼,并應固定牢固;環向、縱向盲管接頭宜與盲管相配套。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7.2.16 貼壁式、復合式襯壁的盲溝與混凝土襯砌接觸部位應做隔漿層。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