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保資料的歸檔,一般是按建設單位、建設項目匯總歸檔的,要求資料不要重復,故當有多家施工時,由資料的形成單位進行整理和編制檔案,統一歸檔。有多方簽認的質保資料原件,可按此原則辦理。如屬工程的現場質量檢驗(自檢),施工原始記錄等資料,則由施工單位負責進行整理和編制檔案;監理的抽檢資料,則由監理單位負責進行整理和編制檔案;委托施工、監理以外第三方進行試驗檢測,由第三方出具的資料,由委托單位進行整理和編制檔案;工程設計變更的資料,應由申請變更的單位和簽發設計變更令的單位分別進行整理和編制檔案。具體按國標或有關行業的標準和建設單位對該工程項目規定和編制的有關竣工文件編制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