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茗施工資料編制
一般情況下,當基底為土質時,應以輕、重型觸探法等的試驗結果的數據填入,并對土質結構類別、基底密實、干濕程度等情況進行描述;當基底為石質時可用目測結果描述,其具體內容應包括:石質名稱、風化程度、裂隙發育情況及基底完整性、地下有無涌水等。規范規定小型構造物地基可用目測法,但應將目測結果的描述填入,其具體內容應包括:土質類型、估測的承載力、估測的依據、基底密實情況、干濕程度、是否符合設計要求等。對于土質基底面,基礎施工前還應夯壓密實,壓實度應大于設計要求,設計無具體要求時,應參照《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第一冊 土建工程》(JTG F80/1)土方路基實測項目的“零填及挖方”項的規定執行。
在進行地基與基礎的施工勘察,和采用輕型動力觸探時的檢驗深度和選點間距,均應符合《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附錄A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