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會人員:
(一)專家組成員(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家組成,本項目參建各方的人員不得以專家身份參加);
(二)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
(三)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相關人員;
(四)施工單位分管安全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項方案編制人員、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勘察、設計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
論證內容:
(一)專項方案內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專項方案計算書和驗算依據是否符合有關標準規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條件是否滿足現場實際情況。
專項方案經論證后,專家組應當提交論證報告,對論證的內容提出明確的意見,并在論證報告上簽字。該報告作為專項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