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總進度計劃的編制原則與依據
1)施工總進度計劃的編制原則
(1)合理安排施工順序,保證在勞動力、材料物資以及資金消耗量最少的情況下,按規定工期完成擬建工程施工任務。
(2)采用可靠的施工方法,確保工程項目的施工在連續、穩定、安全、優質、均衡的狀態下進行。
(3)節約施工成本。
2)施工總進度計劃的編制依據
(1)工程項目的全部設計圖紙,包括工程的初步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技術設計、施工圖設計、設計說明書、建筑總平面圖等。
(2)工程項目有關概(預)算資料、指標、勞動力定額、機械臺班定額和工期定額。
(3)施工承包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和施工組織設計。
(4)施工總方案(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
(5)工程項目所在地區的自然條件和技術經濟條件,包括氣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質、交通水電條件等。
(6)工程項目需要的資源,包括勞動力狀況、機具設備能力、物資供應來源條件等。
(7)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施工的要求。
(8)國家現行的建筑施工技術、質量、安全規范、操作規程和技術經濟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