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油滲面層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格示例——

防油滲面層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格填寫說明——
【規范名稱及編號 】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9-2010)
【條文摘錄】
摘錄一:
3.0.2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的檢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基層(各構造層)和各類面層的分項工程的施工質量驗收應按每一層次 或每層施工段(或變形縫)劃分檢驗批,高層建筑的標準層可按每三層(不足三層按三層計)劃 分檢驗批;
2 每檢驗批應以各子分部工程的基層(各構造層)和各類面層所劃分的分 項工程按自然間(或標準間)檢驗,抽查數量應隨機檢驗不應少于3間;不足3間,應全數檢查; 其中走廊(過道)應以10延長米為1間,工業廠房(按單跨計)、禮堂、門廳應以兩個軸線為1間 計算;
3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項工程施工質量每檢驗批抽查數 量應按其房間總數隨機檢驗不應少于4間,不足4間,應全數檢查。
3.0.22 建筑地面工程的分項工程施工質量檢驗的主控項目,應達到本規范規定 的質量標準,認定為合格;一般項目80%以上的檢查點(處)符合本規范規定的質量要求,其他 檢查點(處)不得有明顯影響使用,且最大偏差值不超過允許偏差值的50%為合格。凡達不到質 量標準時,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的規定處理。
5.1.7 整體面層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5.1.7的規定。
摘錄二:
5.6 防油滲面層
5.6.1 防油滲面層應采用防油滲混凝土鋪設或采用防油滲涂料涂刷。
5.6.2 防油滲隔離層及防油滲面層與墻、柱連接處的構造應符合設計要求。
5.6.3 防油滲混凝土面層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防油滲混凝土的配合比應按設計要求的強度等級和抗滲性能通過試驗確定。
5.6.4 防油滲混凝土面層應按廠房柱網分區段澆筑,區段劃分及分區段縫應符合設計要求。
5.6.5 防油滲混凝土面層內不得敷設管線。露出面層的電線管、接線盒、預埋套管和地腳螺栓等的處理,以及與墻、柱、變形縫、孔洞等連接處泛水均應采取防油滲措施并應符合設計要求。
5.6.6 防油滲面層采用防油滲涂料時,材料應按設計要求選用,涂層厚度宜為5mm~7mm。
主控項目
5.6.7 防油滲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應采用普通硅酸鹽水泥;碎石應采用花崗石或石英石,嚴禁使用松散、多孔和吸水率大的石子,粒徑為5mm~16mm,最大粒徑不應大于20mm,含泥量不應大于1%;砂應為中砂,且應潔凈無雜物;摻入的外加劑和防油滲劑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防油滲涂料應具有耐油、耐磨、耐火和粘結性能。
檢驗方法: 觀察檢查和檢查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檢查數量: 同一工程、同一強度等級、同一配合比、同一粘結強度檢查一次。
5.6.8 防油滲混凝土的強度等級和抗滲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且強度等級不應小于c30;防油滲涂料的粘結強度不應小于0.3MPa。
檢驗方法: 檢查配合比試驗報告、強度等級檢測報告、粘結強度檢測報告。
檢查數量: 配合比試驗報告按同一工程、同一強度等級、同一配合比檢查一次;強度等級檢測報告按本規范第3.0.19條的規定檢查;抗拉粘結強度檢測報告按同一工程、同一涂料品種、同一生產廠家、同一型號、同一規格、同一批號檢查一次。
5.6.9 防油滲混凝土面層與下一層應結合牢固、無空鼓。
檢驗方法: 用小錘輕擊檢查。
檢查數量: 按本規范第3.0.21條規定的檢驗批檢查。
5.6.10 防油滲涂料面層與基層應粘結牢固,不應有起皮、開裂、漏涂等缺陷。
檢驗方法: 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 按本規范第3.0.21條規定的檢驗批檢查。
一般項目
5.6.11 防油滲面層表面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積水現象。
檢驗方法: 觀察和潑水或用坡度尺檢查。
檢查數量: 按本規范第3.0.21條規定的檢驗批檢查。
5.6.12 防油滲混凝土面層表面應潔凈,不應有裂紋、脫皮、麻面和起砂等現象。
檢驗方法: 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 按本規范第3.0.21條規定的檢驗批檢查。
5.6.13 踢腳線與柱、墻面應緊密結合,踢腳線高度及出柱、墻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且均勻一致。
檢驗方法: 用小錘輕擊、鋼尺和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 按本規范第3.0.21條規定的檢驗批檢查。
5.6.14 防油滲面層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范表5.1.7的規定。
檢驗方法: 按本規范表5.1.7中的檢驗方法檢驗。
檢查數量: 按本規范第3.0.21條規定的檢驗批和第3.0.22條的規定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