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方開挖施工準備工作
⑴ 踏勘現場;
⑵ 熟悉圖紙、編制施工方案;
⑶ 清除現場障礙物,平整施工場地,進行地下墓探,設置排水降水設施;
⑷ 永久性控制坐標和水準點的引測,建立測量控制網,設置方格網、控制樁等;
⑸ 搭設臨時設施、修筑施工道路;
⑹ 施工機具、用料準備。
踏勘現場
編制方案
場地清表
場地測量
2 邊坡開挖
場地邊坡開挖應采取沿等高線自上而下、分層、分段依次進行。
在邊坡上采取多臺階同時進行開挖時,上臺階應比下臺階開挖進深不少于30m,以防塌方。
邊坡臺階開挖,應作成一定坡勢以利泄水。邊坡下部設有護腳矮墻及排水溝時,在邊坡修完后,應立即進行護腳矮墻和排水溝的砌筑和疏通,以保證坡面不被沖刷和坡腳范圍內不積水。
土方工程的多臺階開挖
3 基坑(槽)和管溝開挖
⑴ 基坑開挖,上部應有排水措施,防止地表水流入坑內沖刷邊坡,造成塌方和破壞基土。
⑵ 基坑開挖,應進行測量定位、抄平放線,定出開挖寬度,根據土質和水文情況確定在四側或兩側、直立或放坡開挖,坑底寬度應注意預留施工操作面。
⑶ 應根據開挖深度、土體類別及工程性質等綜合因素確定保持土壁穩定的方法和措施。
⑷ 基坑開挖的一般程序:測量放線→切線分層開挖→排降水→修坡→整平→留足預留土層等。相鄰基坑開挖時應遵循先深后淺或同時進行的施工程序,挖土應自上而下水平分段分層進行,邊挖邊檢查坑底寬度及坡度,每3m左右修一次坡,至設計標高再統一進行一次修坡清底。
⑸ 基坑開挖應防止對基礎持力層的擾動。基坑挖好后不能立即進入下道工序時,應預留15(人工)~30cm(機械)一層土不挖,待下道工序開始前再挖至設計標高,以防止持力層土壤被陽光曝曬或雨水浸泡。
這兩種情況都是基坑土方開挖施工要避免出現的!
⑹ 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應在基坑內設置排水溝、集水井或其它施工降水措施,降水工作應持續到基礎施工完成;
⑺ 雨季施工時基坑槽應分段開挖,挖好一段澆筑一段墊層;
土方開挖注意事項:
1、基底為保護:基坑(槽)開挖后應盡量減少對基土的擾動。如遇基礎不能及時施工時,可在基底標高以上預留30㎝土層不挖,待做基礎時再挖。
2、基底超挖:開挖基坑(槽)管溝不得超過基低標高。如個別地方超挖時,其處理方法應取得設計單位的同意,不得私自處理。
3、施工機械下沉:施工時必須了解土質和地下水位情況。推土機、鏟運機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5米以上推鏟土;挖土機一般需要在底下水位0.8米以上挖土,以防機械自重下沉。怔產挖土機挖方的臺階高度,不得超過最大挖掘高度的1.2倍。
4、開挖尺寸不足,邊坡過陡:基坑(槽)管溝底部的開挖寬度和坡度,除應考慮結構尺寸要求外,應根據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寬度,如排水設施,支撐結構等所需的寬度。
5、施工順序不合理:應嚴格按施工方案規定的施工順序進行土方開挖施工,應注意宜先從底處開挖,分層、分段依次進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