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主體結構驗收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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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體結構驗收應具備的條件
??1、人防工程主體結構土建施工已全部完成(含后澆帶),所有管道、設備安裝的預留、預埋件已按設計要求全部完成,并已清理出來和進行了防銹處理。地面無建筑垃圾,干凈整潔,主體不得進行修補和粉刷,有滿足驗收的照明條件。
??2、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已組織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防護設備定點生產安裝企業對人防工程進行結構分部工程初驗,且質量達到合格標準,并出具《人防工程主體結構初驗記錄表》;
??3、已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對人防工程主體結構砼強度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已滿足設計和規范要求。
??4、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已收集完整,并已經監理(建設)單位審查確認完整、有效并已分類整理。??
? 5、質量監督機構責令整改的質量問題已全部整改完畢,出現的質量事故已按有關規定處理。
??6、建設單位完成以上內容后,在初驗合格的基礎上,向質量監督機構提交《人防工程主體驗收申請書》報請主體結構驗收,并附上《人防工程主體結構初驗記錄表》等相關資料。?
?二、主體結構驗收程序
??1、聽建設、施工、監理、防護設備生產安裝企業的工作匯報;?
? 2、建設單位主要匯報辦理報建項目審批手續情況;
??3、施工單位介紹施工概況、施工質量控制和分部工程自評情況,準備好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見證取樣檢測、送樣檢測報告、工程質量驗評記錄、隱蔽記錄、測試記錄,以及蓋有人防施工圖審查機構圖章的圖紙;
??4、監理單位介紹監理情況、質量控制資料核查情況、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和整改情況、對工程現狀的評價;
??5、防護設備企業介紹門框生產、包裝、運輸、堆放、安裝管理及驗收情況,對質量的自評。?
? 6、質監人員進行工程實體檢查驗收和查驗資料,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應配備相關人員配合驗收;
? 7、參建單位人員發表驗收意見;
??8、質監人員對參建單位的質量行為和工程實體質量檢查情況發表意見,并做好《人防工程質量監督(巡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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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體結構驗收監督檢查內容
??1、監督抽查人防工程結構施工實體質量和按圖施工情況(包括觀感質量、人防建筑面積等);???2、對結構分部、防水分部以及設備安裝預留預理、混凝土強度、鋼筋間距、保護層厚度、人防門框垂直度等進行抽查、抽測;
??3、抽查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構配件和出廠合格證、復試報告、見證取樣送檢資料及結構砼強度檢測報告。?
?四、資料填寫說明
??1、填寫本表時應內容正確、書寫規范、字跡清晰,表內子項應填寫齊全,對于工程未涉及的子項應填寫“無”。
??2、工程概況中,“工程類別”根據工程實際對應項目勾選;有關單位的“資質等級及證書編號”?填寫資質等級和證書編號;有關人員的“資格級別及證書編號”填寫執業資格類別及證書編號,監理單位填寫人防工程監理資格證書編號。
??3、當工程項目有兩家以上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時應另加附頁載明。??
? 4、人防工程如有多類抗力等級,需分別寫明抗力級別及對應建筑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