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放線怎么填寫
施工測量記錄是在施工過程中形成的,確保建筑工程定位、尺寸、標高、位置和沉降量等滿足設計要求和規范規定的資料統稱。
1.施工測量放線報驗表
(1)施工單位應在完成施工測量方案、紅線樁校核成果、水準點引測成果及施工過程中各種測量記錄后,予以填寫并報監理單位審核。
2.工程定位測量記錄
(1)工程定位測量主要有建筑物位置線、現場標準水準點、坐標點(包括場地控制網或建筑物控制網、標準軸線樁等)。測繪部門根據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含附件、附圖)批準的建筑工程位置及標高依據,測定出建筑物紅線樁。 有關測量的規定
1)建筑物位置線
施工測量單位(指專業測量單位)應根據測繪部門提供的放線成果、紅線樁及場地控制網(或建筑物控制網),測定建筑物位置、主控軸線及尺寸,作出平面控制網,繪制成圖。
2)標準水準點
標準水準點由規劃部門提供,用來作為引入擬建建筑物標高的水準點,一般為 2-3點,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校核,測定建筑物±0.000絕對高程。
定位測量檢查內容含
a.校核標準軸線樁點、平面控制網;
b.校核引進現場施工用水準點;
c.檢查計算資料及成果,填寫工程定位測量記錄報監理單位審核。
(2)填寫要求:
1)工程定位測量必須附加計算成果、依據資料、標準軸線樁及平面控制網示意圖。請將建筑物位置線、重要控制軸線、尺寸及指北針方向、現場標準水準點、坐標點、紅線樁、周邊原有建筑物、道路等采用適當比例繪制在“定位抄測示意圖”欄內(可采用計算機或手工繪制)。
2)工程定位測量記錄填寫要求:
①工程名稱與圖紙標簽欄內名稱相一致。
②施測日期、復測日期按實際日期填寫。
③平面坐標依據、高程依據是由測繪院或建設單位提供。在填寫時要寫明點位編號,且與資料中的點位編號一致。
④使用儀器欄:應將經緯儀、.水準儀等儀器的名稱、型號、出廠編號標注清楚。
⑤儀器應由法定檢測單位校驗,并附校驗合格證復印件。
⑥定位測量示意圖要標注準確,具體要求:
a.示意圖要標注指北針;
b. 建筑物輪廓要用軸線示意,并標出尺寸;
c.坐標、高程依據要標注引出位置,并標出它與建筑物的關系。若坐標、高程依據按比例畫超出表格范圍,可將其控制點用虛線相連,只標出相對位置即可;
d.特殊情況下,可不按比例,只畫示意圖,但要標出主要軸線尺寸。同時須注明±0.000絕對高程。
⑦復測結果一欄必須填寫具體數字,各坐標點的具體數值。不能只寫“合格” 或“不合格”。由施工(測量)單位寫,根據監理要求手寫或計算機打。
如: ①/F:①—⑩邊 ±3mm;①—④邊 +1mm,角+5〞;D/④:①—@邊:±2mm;①—④邊 0mm,角+8″;引測施工現場的施工標高+0.500m:53.000m,三個誤差在2mm以內。
符合設計要求及《建筑工程施工測量規程》(DBJ01—21—95)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