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處理在土方開挖前或后甚至既有建筑物都有可能。是根據結構物對地基的不同要求及各地區天然地層的差別情況來決定的。
建筑物的地基問題,概括地說,可以包括四個方面:
(1)強度和穩定性問題。
(2)壓縮及不均勻沉降問題。
(3)地基的滲漏量或水力比降超過容許值時,會發生水量損失,或因潛蝕和管涌而可能導致失事。
(4)地震、機器及車輛振動、波浪作用和爆破等動力荷載可能引起地基土,特別是飽和無粘性土的液化,失穩和震等危害。
知道了以上建筑物的地基問題,地基處理就不存在土方開挖前還是開挖后的問題了。
如樁基礎是應用得最多的人工地基之一。它是典型的土方開挖前地基處理。
墊層法、開挖置換法,是典型的土方開挖后地基處理。
蘇州虎丘塔加固,采用了樹根樁法,它是有建筑物地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