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戶驗收依據為國家現行有關工程建設標準,主要包括住宅建筑規范、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屋面工程質量驗收、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等標準規范,以及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 分戶驗收程序 分戶驗收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根據分戶驗收的內容和住宅工程的具體情況確定檢查部位、數量; (二)按照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定的方法,以及分戶驗收的內容適時進行檢查; (三)每戶住宅和規定的公共部位驗收完畢,應填寫《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見附件),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分別簽字; (四)分戶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必須按戶出具《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并作為《住宅質量保證書》的附件,一同交給住戶。 分戶驗收不合格,不能進行住宅工程整體竣工驗收。同時,住宅工程整體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應制作工程標牌,將工程名稱、竣工日期和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全稱鑲嵌在該建筑工程外墻的顯著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