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茗施工資料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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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基本內容和要求
(1)測量工作開始前,應熟悉設計圖紙及有關技術資料,根據設計圖紙要求,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制定測量技術方案。
(2)建筑物定位測量、樁基定位測量、軸線及標高放線測量工作中,應注意內外業等復核檢查,防止發生差錯。測量工作結束后,應及時整理原始資料,并應進行驗收。
(3)根據施工場地控制點、水準點、城市規劃部門確定的建筑紅線樁等和有關設計圖紙、技術資料,進行測量。
(4)當建筑區域范圍較大、單位工程較多時,可根據設計總平面布置圖和現場實際情況,在施工場地內布設平面控制網(點)和高程控制點,作為施工定位測量的依據。
(5)樁基應根據設計圖紙進行定位測量,其樁位的放樣允許偏差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的規定。
(6)測量工具和測量人員應固定,測量前應嚴格校驗儀器。測量所使用的儀器應定期進行檢定,并在檢定有效期內使用。
(7)建筑物定位測量、樁基定位測量,可根據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分段進行驗收。軸線及標高放線測量每一樓(層)段均應進行驗收。
(8)建筑物定位測量、樁基定位測量復核情況應以簡圖形式記錄在驗收表中,簡圖中應標明軸線控制樁的位置及標高、樁位偏差、軸線位置及偏差、軸線投測點、標高投測點等位置。
(9)建筑物軸線及標高放線測量復核情況應以簡圖形式記錄在驗收表中,簡圖中應標明軸線位置及偏差、軸線投測點、標高投測點的位置。
Ⅱ 核查辦法
(1)根據現場的具體條件,核查施工場地控制點、水準點、城市規劃部門確定的建筑紅線樁、平面控制網(點)和高程控制點的布設是否穩定可靠。
(2)根據建筑物形式,核查軸線控制樁、軸線投測點、標高投測點布置是否合理,位置、數量是否能滿足測量的要求。
(3)核查記錄是否完整、準確。建筑物定位測量、樁基定位測量復核情況簡圖中是否標明軸線控制樁的位置及標高、樁位偏差、軸線位置及偏差、軸線投測點、標高投測點等位置。軸線及標高放線測量復核情況簡圖中是否標明軸線位置及偏差、軸線投測點、標高投測點等位置。
(4)核查測量儀器的精度是否符合規定,測量工具和人員是否固定,儀器是否校驗。
(5)核查參加驗收各方人員資格是否符合要求,驗收記錄上是否簽字。
Ⅲ 核定原則
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本項目核定為“不符合要求”。
(1)無建筑物定位測量驗收記錄、樁基定位測量驗收記錄、軸線及標高測量放線驗收記錄。
(2)上述各項驗收記錄中驗收意見不明確,簽證不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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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 2017-11-20 12354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