樁基檢測數量的確定? 答:《建筑基樁檢測技術規程》JGJ106—2003 第3.1.4 基樁檢測除應在施工前和施工后進行外,……。 第 3.3.1 當設計有耍求或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時,施工前應采用靜載試驗確定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特征值: 1 設計等級為甲級、乙級的樁基; 2 地質條件復雜、樁施工質量可靠性低; 3 本地區采用的新型或新工藝。 檢測數量在同一條件下不應少于3根,且不宜少于總樁數的1%;當工程樁總數在50根以內時,不應少于2根。 該工程首先肯定是“施工前”,有1200根工程樁,總共有7個單體住宅。看設計是如何把1200根工程樁,分到7個單體住宅,每個單體住宅各有多少根,“不應少于3根,且不宜少于總樁數的1%”和“工程樁總數在50根以內時,不應少于2根”來決定了,若沒有,工程樁總數在50根以內時,則應是21根。(只要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