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個問題我覺得有待考慮,選擇《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術規范》JGJ162-2008規范的話,很容易滿足,例如,立柱選擇步距1.2m時,長細比λ=75,查表φ=0.72,則單根立桿允許承載力=0.72×506×205=74685N=74.6KN,有點偏大。特別是在計算滿堂支撐架時,僅考慮的是單根立桿的穩定,而未考慮滿堂支撐架整體穩定,若采用JGJ130-2011的計算的時,考慮整體穩定,但長細比又很難滿足要求。兩個規范在計算立桿穩定時相差較大,為了安全期間,還是應按JGJ130-2011計算,不知道我理解的是否正確,請大家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