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度川管理研究部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下發《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并于3月1日正式實施。 《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明確:建筑企業應承擔施工現場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職責,……,通過信息化手段將相關數據實時、準確、完整上傳至相關部門的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平臺。 同時明確要求,具備如下三個條件,建筑工人才被許可進場施工: 1、建筑企業應與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2、對其進行基本安全培訓; 3、并在相關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平臺上登記。 這預示著建筑工人實名制已全面來臨了,伴隨著實名制的到來,建筑企業用工方式將發生根本性改變,作為特殊歷史條件下孕育而生的包工頭也將逐漸退出舞臺。 改革開放初期,城市建設需要大量外來務工人員,而農村剩余勞動力迫切需要進城找工作之時,包工頭作為一種滿足供求雙方需求的職業介紹,應運而生。 包工頭有幾個等級,級別越高利潤率越高。最高級別是掛靠建筑公司的大包頭即包工包料;第二級是中包頭即勞務公司或個人,包周轉材料和機械設備;第三級是清包頭,即只包工不包周轉材料和機械設備;第四級是各項專業分包頭即農民工頭領;第五級即包工頭行業中的最低級別,一般是現場代班。 按《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建筑工人與建筑企業直接簽定勞動合同,建筑工人受雇于建筑企業,與建筑企業是勞動關系。在此背景下,...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