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茗施工資料編制
關于開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安辦函〔2017〕3號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傷亡事故,促進全國建筑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住房城鄉建設部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決定在全國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開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標通過深入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促進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企業預防措施,加強安全風險管控,有效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技能,切實防范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撐系統坍塌、建筑起重機械倒塌等事故發生,有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二、整治范圍整治范圍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一)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況。深基坑(槽)開挖的防護情況,包括周邊防護欄桿、工人專用梯道、同一垂直作業面上下層之間的隔離防護等;深基坑(槽)和邊坡作業的合規性情況,包括支護、降(排)水、放坡、安全監測等。(二)模板支撐系統安全管理情況。模板支撐系統搭設前材料及基礎驗收、安全技術交底、模架搭設、搭設后檢查驗收,使用與檢查、混凝土澆筑、現場安全監測、模架拆除以及監督管理等制度執行情況。(三)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情況。建筑起重機械產權備案、安裝(拆卸)告知...閱讀全文
匿名用戶 2017-06-15 2570 0
解? 讀2016年5月1日,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被納入營改增試點。營改增的目的是為企業減稅,在過去一年中,有些企業不但沒有減稅,稅負反而升高,對此,國家稅務總局再次出臺“營改增”政策改革10條,讓企業更好地利用營改增達到最大限度的減負。針對“營改增”過程中企業出現的10個問題,一錘定音!今年5月1日后,正式施行營改增的新政,對企業非常重要,對此,將國稅總局發布的政策原文和解讀整理如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為進一步明確營改增試點運行中反映的有關征管問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1、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件等自產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筑、安裝服務,不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第四十條規定的混合銷售,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筑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征收率。解讀:營改增之前,這種銷售行為被稱為“特殊類型混合銷售”,銷售和建筑服務分開納稅,銷售是17%增值稅納稅,建筑服務按照3%營業稅。營改增后,出現兩極化,很多地方對這種“混合銷售”按照主營業務統一繳納增值稅,部分地方按照營改增前的分開交稅方式執行。對此,國家稅務總局給出明確的答案: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筑服務的銷售額分開納稅,該文件大家要注意到其中的“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筑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閱讀全文
思緒飄了好遠 2017-05-18 278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