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布《廣東省佛山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調查報告》(以下簡稱調查報告),廣東省政府調查組認定,這是一起責任事故。 根據調查報告的內容可知,此次事故涉及建設方、施工方、監理方等各方面責任,反映出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重大隱患。1份事故報告披露了6個安全教訓,每個字都值得從業人員警醒一生。先來看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吧。 主要內容 直接原因 一是事故發生段存在深厚富水粉砂層且臨近強透水的中粗砂層,地下水具有承壓性,盾構機穿越該地段時發生透水涌砂涌泥坍塌的風險高; 二是盾尾密封裝置在使用過程密封性能下降,盾尾密封被外部水土壓力擊穿,產生透水涌砂通道; 三是涌泥涌砂嚴重情況下在隧道內繼續進行搶險作業,撤離不及時; 四是隧道結構破壞后,大量泥砂迅猛涌入隧道,在狹窄空間范圍內形成強烈泥砂流和氣浪向洞口方向沖擊,導致部分人員逃生失敗,造成了人員傷亡的嚴重后果。 責任劃分 調查認定,中交二航局裝備分公司、中交二航局三公司盾構施工安全風險管控不足,應急處置不當,未及時撤出作業人員,未采取有效的技術和管理措施及時消除盾尾密封性能下降等事故隱患,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 中交二航局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力,對中交二航局裝備分公司和中交二航局三公司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失察。 中交佛投公司對工程項目安全監督管理不力,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單位整改重大風險隱患問題。 廣州...閱讀全文